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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周易》经本的多元与流变——以《周易·讼卦》“窒”字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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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原刊於《中華文史論叢》2021年第1期       作者: 徐炜君            2023-02-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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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魏《周易》经本的多元与流变——以《周易·讼卦》“窒”字为中心

封面來自《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


徐煒君,上海交通大學漢語言文學博士,現任揚州大學文學院文化傳承與創新研究院講師。研究方向爲經學史、清代學術史和石經學。參與整理《高郵王氏四種》《明經世文編》《孟子大義》。在《文獻》《中華文史論叢》《中國經學》和《經學文獻研究集刊》發表論文若干。

摘要:《周易·訟卦》卦辭“窒惕”之“窒”存在多個異文,於今可見者,上起上博簡本,下至王弼本,至少存在五種狀態。本文通過對該組異文的疏證,並結合漢代經學史的背景和異文所牽涉到的不同經義經説,揭示出漢魏時期,尤其是兩漢間《周易》經本的多元性和流變過程。此外,筆者通過歷史的考察,認爲上博簡《周易·訟卦》“图片”字宜隸定爲“懥”而讀爲“疐”。

陸德明《經典釋文》中保存了大量漢魏六朝時期《周易》的各種異文,及至有清一代,小學興盛,段、王二氏高舉因聲求義之法,學者們運用以揭示異文之間音義、形義、音形等關係,如李富孫《易經異文釋》、王甗《周易校字》、翟均廉《周易章句證異》、宋翔鳳《周易考異》等,皆是此類。20世紀後半葉至本世紀初,簡帛《周易》陸續出土公佈之後,學者們對文字的釋讀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並將這些出土文獻中的異文也納入考察範圍,但在方法和視角上並没有形成對清人的突破和超越。虞萬里先生曾指出出土文獻“詮釋者多偏重於同音通假而於其他少所關注”,[1]並據《詩經》異文進而探索兩漢經師文本之形態。虞先生另有《六朝〈毛詩〉異文所見經師傳承與歷史層次——以陸德明〈毛詩音義〉爲例》與《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二文,[2]皆是對漢魏六朝時期經學典籍文本的多元和流變予以揭示,並以立體的視角來分析經典中諸異文的關係。

今本《周易·訟卦》卦辭云:“有孚窒惕中吉。”[3]上博簡本“窒”作“图片”,濮茅左等隸定爲“懥”。[4]阜陽漢簡本此句殘闕。馬王堆帛書本作“洫”。[5]熹平石經作“懫”。[6]陸德明《經典釋文》載馬融、鄭玄本皆作“咥”。李鼎祚《周易集解》本與今本同,並引虞翻注,則虞氏本當即作“窒”。由是可見,在從戰國晚期到東漢末年這一較長跨度的時間段中,《訟卦》卦辭中此字至少有過五種歷史形態。就音韻關係而言,懥爲端鈕質部,洫爲曉紐質部,懫爲端紐質部,咥爲定紐質部,窒爲端紐質部,是此五字所在韻部相同,音近而可以通假。

本文擬從經義經説的角度出發,疏證漢石經殘字及《經典釋文》所載經師異文,進而探析諸異文形成的原因及其歷史層次,並藉此展現兩漢時期《周易》經文的多元性和不確定性。又上博簡本之“图片”字,學者或釋爲“懥”,[7]或釋爲“步”,[8]或釋爲“陟”,[9]而皆據今本《周易》讀爲“窒”。筆者以爲,“懥”“窒”皆端紐質部字,二者固然可以通假。然竹書《周易》爲戰國晚期的産物,[10]下距王弼注《易》約五百年,在此期間《周易》文本必定經過轉寫、傳抄,兩漢時期又至少分爲六家,在官方、民間傳授。因此,本文將結合異文疏證所得之結論與兩漢經學史,對上博簡“图片”字的釋讀提出一種新的可能。

嬴秦禁學,《詩》《書》等皆在焚毀之列。或有如伏生者,將經典藏於屋壁之中。及秦滅漢興,複取出,用以傳授。伏生爲秦博士,想當日其所藏匿之本,蓋以小篆書之。及其教於齊魯之時,張生、歐陽生之徒受之。張生爲博士,歐陽生數傳後至曾孫歐陽高亦爲博士。既立於學官,有博士弟子,則授受時必有文本以教。此文本當張生、歐陽受學伏生時,據其所聞所見,以隸書寫定者。《易》爲卜筮之書,免於秦火,故其經説授受、文本傳寫之過程,較他經更長,而其寫定爲隸書,或亦在漢初。

《史記·儒林傳》云漢初“言《易》者本於楊何之家”,[11]《漢書·儒林傳》則稱“言《易》者本之田何”。[12]遷、固之説似不合。然考《漢書·儒林傳》贊曰:“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寖盛。……初,《易》楊……而已。至孝宣世,複立……施、孟、梁丘《易》。……元帝世,復立京氏《易》。”[13]蓋《史記》所謂“本於楊何之家”者,以時楊氏《易》立在學官;《漢書》言“本之田何”者,以田氏確爲漢代《易》學之始祖。田何傳《易》時,當已有隸書寫本。其後田何授丁寬,寬傳田王孫,王孫授施、孟、梁丘三家。三家或列於學官,或再傳而詔爲博士,亦必有文本,當即《漢書·藝文志》著録之“《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者。既得以名家,固有異於他家之文本與學説,且其説必定可以自圓其説。

據《儒林傳》所載,三家之中,唯施讎從始至終受學於田王孫;孟喜嘗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梁丘賀先從太中大夫京房學,而房爲楊何弟子,是梁丘之學亦非純出田王孫者。三家既分立,則其經本、[14]經説必有異同。雖云漢初《易》學皆出田何,然《周易》文本必不止田何一種,馬王堆帛書本《周易》在文字、卦序等方面與今本都有不小的差異;《漢書·藝文志》著録《淮南道訓》二篇,可見漢初《易》之文本、學説實不止田何一家。别家之文本,或另有淵源;即使與田何本同源,在轉寫、隸定、授受經説的過程中,也可能形成異文異説。再就孟氏、梁丘二家而言,其在傳授弟子之時,或將别家文本中之異文、闡釋,與田王孫之經本、經説相融匯,因而可能産生新的支流。此即三家《易》雖云同源,而又各自有别之原因。

《漢書·儒林傳》不云費氏《易》所自出。《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脱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15]《漢志》所謂“費氏經與古文同”者,當指其相對於三家經文未有脱文而言,非謂費氏經爲古文。費氏《易》雖非古文經,而《漢書》不著其所自出,是仍難據傳世文獻之記載來判斷費《易》之源流。然就《藝文志》之語,可以推測費氏《易》經文與三家《易》並無太大差别,除異文之外,僅多“無咎”等辭而已。由今出土之熹平石經殘石,可知梁丘《易》以六十四卦經文與《十翼》分置;《儒林傳》稱費氏“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辭十篇文言解説經上下經”云云,是其篇章結構亦與三家相同。由此看來,費氏《易》雖然與三家文本總體差異不大,然仍可能源於别一先秦傳本,其於西漢時期在民間傳授,亦必曾經歷過文本的轉寫與傳抄。《隋書·經籍志·經部》“易類”小序謂馬、鄭、王皆據費《易》以爲傳注,就《釋文》所載三者之異文,可以推測,三人在費氏《易》的基礎上,又依據對文義的理解和與其他文本的校勘,對部分文字進行了改讀。而由於馬、鄭之傳注已不得窺見全豹,元朗所載異文必有遺漏,而王弼注《易》,不存改讀痕跡。今王弼注本與馬、鄭本存在異同,可知輔嗣本已與費氏《易》之文本有所差别。

由上文可知,今本《訟卦》卦辭“窒”字由戰國晚期至漢魏之際,存在諸多異文,學者對於這些異文的關係已有所梳理。然若皆以通假解釋異文的情形,而不對經師之訓詁與經説予以考察,則只能見其同,而不得分析異文背後所蘊含的對於經文的不同闡釋和這些異文形成之原因和路徑。故以下先就訓詁、文義言之。

1、馬、鄭作“咥”

今本《訟》“有孚窒惕中吉”,陸德明《經典釋文》載馬融《易傳》“窒”作“咥”,讀爲躓而訓爲止。鄭玄《易注》亦作“咥”,云:“覺悔貌。”[16]覺悔則止,是鄭本師説而稍有闡發。《説文·口部》“咥,大笑也”,[17]《履》“履虎尾,不咥人,亨”,《釋文》引馬融云“齕”。[18]季長於《訟》卦卦辭之“咥”不訓爲齕及大笑,是知此經文作“咥”者無法解釋,故有改讀。馬、鄭皆治費氏《易》,其俱作“咥”者,當是所見傳本如此。“中吉”,《釋文》載馬融讀丁仲反,[19]去聲,意爲得。蓋馬融之意,謂若能止塞訴訟之源,有所惕懼,便可得吉,則其讀此句爲“有孚,窒惕,中吉”。鄭玄之説,或與季長相同。

2、虞翻作“窒”

李鼎祚《周易集解》作“窒”,引虞翻注曰:“《遯》三之二也。孚,謂二。窒,塞止也。惕,懼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貞。《遯》將成《否》,則子弑父,臣弑君。三來之二,得中,弑不得行,故中吉也。”[20]“塞止”者,仲翔謂《遯》卦之三爻之二成《訟》,阻止《遯》消息成《否》,九二以陽剛處下卦之中,使弒不得行,故曰“中吉”。據虞翻注,其讀《訟》卦此句爲“有孚窒惕,中吉”。

又《損·象傳》“君子以徵忿窒欲”,虞翻注曰:“君子,《泰》乾。乾陽剛武爲‘忿’,坤陰吝嗇爲‘欲’。損乾之初成兑説,故‘徵忿’。初上據坤,艮爲山,故‘窒欲’。”[21]《損》由《泰》來,潘雨廷釋曰:“《泰》下卦乾爲君子爲剛武,剛武則近忿。上卦坤爲吝嗇,吝嗇則近欲。今《泰》成《損》,則乾成兑而坤成艮。兑説懲忿,艮山窒欲,故君子懲忿窒欲。”[22]此“窒”字,虞翻亦釋爲塞止之意。《釋文》曰:“孟作恎。”[23]《説文》無“恎”字。《廣雅》卷三《釋詁》:“恎,很也。”[24]《玉篇·心部》:“恎,惡性也。”[25]皆與《損·象》此句經文之義無涉。虞翻稱五世治孟氏《易》,然其經文與陸德明所見孟《易》有不同,若非元朗所本有誤,則仲翔作“窒”,非孟氏原本,當是在解經過程中以義改讀所致。改字者系虞氏一脈經師,抑或傳抄者,實難確指。《損·象》孟氏作“恎”,則今本《訟》卦卦辭之“窒”,孟氏《易》亦有可能作“恎”。[26]

3、王弼作“窒”

王弼注曰:“窒,謂窒塞也。皆惕,然後可以獲中吉。”今本王弼注在“有孚窒惕中吉”之下,《釋文》曰:“王注或在‘惕’字下,或在‘惕’字上,皆通。在‘中吉’下者,非。”[27]孔穎達疏曰:“窒,塞也。惕,懼也。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相乖争,而致其訟。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實被物止塞,而能惕懼,中道而止,乃得吉也。”[28]焦循曰:

然則注中“獲中吉”之“中吉”,非解經文“中吉”二字。因考《彖傳》注云:“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此“得吉”二字,解《傳》文“得中”二字,即前注所云“獲中吉”。……此於經下云“獲中吉”,明《傳》文“得中”之義也。《傳》注又云:“猶複不可終,中乃吉也。”此“中乃吉”三字,明經文“中吉”之義也。云“獲中吉”者,謂如是則“得中”而吉也;云“中乃吉”者,謂中道而止,乃吉也。……注既明云“有信”“窒懼”者,則讀“有孚窒惕”爲句。[29]

是孔疏讀此句爲“有孚窒,惕,中吉”,與焦循《補疏》所分析者不同。按,焦説以輔嗣《彖傳》注爲證,應該更接近王弼之本意;孔説即《釋文》所謂“或在‘惕’字上”者,蓋本諸六朝時之或説。又按,據《隋書·經籍志》,王弼所注,亦費氏《易》。[30]然此字輔嗣作“窒”,與馬、鄭作“咥”者不同。或王弼於注《易》時,已依據自己對於文義之理解改動經文,而未著其讀,使後世不見其痕跡。

4、漢石經作“懫”

傳世之先秦兩漢文獻中,“懫”字僅見於《禮記·大學》鄭注、《尚書·多方》及《周易·損卦·象傳》鄭注。

《説文》無“懫”字。《廣雅》卷三《釋詁》:“懫,止也。”[31]唐寫本《唐韻》殘卷《入聲·五質》云:“懫,止。出《埤蒼》。”[32]《廣雅》《埤蒼》皆張揖所輯。《易·損·象傳》“君子以懲忿窒欲”,釋文云:“鄭、劉作懫。懫,止也。”[33]是張稚讓所本者,當即《周易》鄭注。[34]《玉篇·心部》:“懫,止也,塞也,滿也。”[35]塞、滿之訓,不知出於何處。《釋文敘録》云“永嘉之亂,施氏、梁丘之《易》亡”,[36]則當南朝梁顧野王之時,已不見梁丘本及其經説矣。要之,塞、滿二義,當皆不出梁丘章句。

《大學》“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鄭注云:“懥,怒貌也。或作懫,或作疐。”按,鄭玄注《三禮》,皆參用别本,爲之校勘,著異同於《注》內。其校《禮記》,雖不似《周禮》之有“故書”“今書”、《儀禮》之有“古文”“今文”之别,而以或本爲主。[37]陳喬樅《禮記鄭讀考》曰:

《詩·狼跋》“載疐其尾”,《説文》引《詩》作“躓”,云“躓,跲也。從足質聲。《詩》曰:載躓其尾”,可爲“懫”“懥”古通之證。此“疐”字即“懥”之渻借,猶《詩》“疐”字爲“图片”之渻借也。“懫”即“懥”之異文,猶《詩》“躓”爲“ 图片”之異文也。[38]

俞樾亦曰:

按:《詩·狼跋》篇“載疐其尾”,《説文·足部》引作“載躓其尾”。“懥”通作“懫”,猶“疐”通作“躓”矣。或作“疐”,則文之省也。[39]

陳氏、俞氏之説皆是也。《禮記》《毛詩》中的兩對異文,可以證明兩漢時有將從疐之字寫作從質之字的情形。

《多方》“亦惟有夏之民叨懫”,孔傳曰:“故亦惟有夏之民貪叨忿懫而逆命。”釋文曰:“懫,勑二反。《説文》之二反。”[40]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曰:

《説文》十二篇《至部》曰:“图片,忿戾也,從至,至而復孫。孫,遁也。《周書》曰:‘有夏氏之民叨图片。’讀與摯同。”玉裁按:今《尚書》“图片”作“懫”,天寶間改也。《釋文》“图片”作“懫”,開寶間改也。《釋文》曰:“懫,勑二反。《説文》之二反。”玉裁按:“懫”字惟見於《大學》鄭注,《尚書》本作“图片”,與《説文》所引同。衛包妄謂“图片”爲古字,“懫”爲今字,改“图片”作“懫”;開寶中又改《釋文》大字作“懫”,而小字則仍其舊,是以云“《説文》之二反”,而不知《説文》無“懫”字也。不云“《説文》作图片”,則可知大字本作“图片”矣。《集韻·去聲·六至》兩云“图片,或作懫”,此正合未改《釋文》。新定《釋文》爲此語。[41]

其《説文注》與《撰異》説略同,而又曰:“《禮記·大學》‘心有所忿懥’,注云:‘懥,怒皃,或作懫。’按,‘懥’‘懫’不見許書,衛包以意改經,非必‘懫’即‘图片’也。”[42]陳喬樅從其説。[43]按,敦煌寫本《尚書·多方》殘卷,其經文字作“图片”,當即“图片”之俗體,傳文則與今本同作“懫”。[44]許建平據寫卷上避諱情況,認爲“此卷極有可能是高宗朝抄本”。[45]又《文選·洞簫賦》“故貪饕者聽之而廉隅,狼戾者聞之而不懟”,李善注引《尚書》“貪懫日欽”。[46]李善爲太宗、高宗時人。由寫卷及善注可以推測,《尚書》經文作“懫”之情形,當在唐高宗以前已有之。而此異文之形成,應與《孔傳》之“忿懫”有關。再考慮今本《孔傳》之來源問題。虞萬里先生嘗專注秦漢經典傳記注疏體式之研究,取《孔傳》與其他傳注進行比較,認爲:“《孔傳》既有西漢傳記體式因數,而更多的是東漢以後注體之範式。此在某種程度上亦可認爲是十六篇的‘師説’。”[47]是今本《孔傳》並非簡單之“僞造”,當是經過了學者的整理,除了體例上的承襲之外,其中實保存有漢魏時期經師之訓詁與經説。《尚書·多方》寫卷與今本傳文皆作“懫”,是以“忿懫”釋經文“图片”,則或爲漢魏經師之遺説。

上文推測《訟》卦卦辭孟氏《易》作“恎”。《廣雅》卷三《釋詁》:“狼戾、恎、鷙,很也。”[48]《説文·至部》:“图片,忿戾也。图片,讀若摯。”[49]“鷙”與“摯”同。錢大昕曰:“許書所云‘讀若’,云‘讀與同’,皆古書假借之例,假其音並假其義,音同而義亦隨之,非後世譬況爲音者可同日而語也。”[50]如錢辛楣説,《説文》“图片,讀若摯”者,或謂“图片”與“摯”義相近,則“懫”與“恎”之義亦有關聯。再進一步推論,梁丘《易》作“懫”與孟《易》作“恎”,亦可能非僅聲韻通假之關係。

又案大徐本《説文·叀部》云:“疐,礙不行也。从叀,引而止之。”[51]今小徐本《叀部》同。然其書《袪妄篇》曰:“疐,《説文》云‘閡也。从叀,引而止之’。臣鍇以爲此則《詩》‘狼跋其胡,載疐其尾’,言狼進則躐其胡,退則閡其尾。凡專謹者事多閡。”[52]臧琳曰:“考兩徐本義各通。閡者,礙不行也。然則‘礙不行也’四字當爲‘閡’字之義訓。蓋徐楚金本得其真也。凡心有所忿,便如有物之閡礙於中。”[53]臧説是。蓋“疐”之本義爲閡,爲礙不行,引申爲忿。據《禮記》鄭注,則“疐”“懥”“懫”三字並通,《大學》“忿懥”者,當即含前揭之引申義。而“懫”字亦當有此兩層含義。

由上可知,兩漢至魏期間,“懫”至少可用以表達兩層意義,一爲礙不行而止,一爲忿怒。歸諸梁丘《易》經文的實際語境中討論,若其衹訓“懫”爲止,則其經説當與馬、鄭相似;若其進而訓爲忿怒,争訟則怒,其説亦可通。然今僅知梁丘《易》作“懫”,而經説已不存,已難確指其經義。

由上表可見自東漢末至唐初《訟卦》卦辭“有孚窒惕中吉”一句中“窒”字之異文、異訓以及異文背後不同的句讀、經説。關於此句經文的解釋,即使所據注本文字相同,由於解經方式的不同,對經文的理解和形成的經説也有所差異。由此亦可知兩漢時期《周易》經本、經説的多元形態。

今之簡帛研究對於上博簡本“图片”之隸定有不同看法,濮茅左隸定爲“懥”,當可從,然其他學者皆讀爲今本之“窒”字。參照兩漢經學史以及上文疏證所知“疐”“懥”“懫”三字的關係及含義,筆者以爲將“图片”隸定作“懥”且讀爲“疐”,亦不失爲一種符合歷史進程的選擇。

基於漢魏時期《易》學經本源流之簡述,加之對今本《訟卦》卦辭中“窒”字在先秦兩漢時期的諸多異文之字義和相關經義經説之梳理考證,則可以對這些異文的歷史層次有進一步之理解。上博簡本之“懥”字爲迄今爲止已知《周易》版本中此字最早的形態。馬王堆帛書本作“洫”,如今除以韻部相同謂其可與其他諸異文通假之外,尚不能知其更多的源流資訊,又鑑於帛書本六十四卦經文之順序與經本不同,可推斷其爲另一種《易》學系統之文本,因而對於此異文無法做更多之考證分析。漢石經用梁丘氏本,其字作“懫”;孟氏本據《損·象》釋文所載孟《易》異文,推知其或作“恎”,二字皆從心,形符相同而聲符音同,義又可通,可能係三家分立過程中産生之異文,梁丘賀與孟喜雖皆從田王孫學《易》,然亦皆受别家之學,異文産生之原因,可能是各家在先前的傳授中對同一字的不同隸定,抑或所見文本本自有别,再或因以改讀文字易原文字,皆難以確指,唯可闕疑。馬、鄭本諸費氏,其作“咥”者,當與梁丘氏、孟氏之異文産生之時代、原因大致相同,又據《釋文》所載,可知季長、康成師弟並未徑改經文文字,而是以“改讀”的方式對卦辭予以闡釋。虞氏世治孟《易》,其本作“窒”而與孟氏本異,當是其祖輩或本人在解經過程中依據文義改易經文所致。王弼據費氏本作注而其字爲“窒”者,蓋亦是如此所致。以下爲此字諸多異文可能的歷史層次示意圖。圖中實線表示可以肯定或基本確定的異文歷史演變關係,虚線則表示可能的歷史層次。其中“躓”非謂馬、鄭本作此,而係標明其對於經文之釋讀。

四、結

綜上所述,可知孟氏、梁丘氏、費氏三家《易》之文本於漢末魏初時,在文字上確實有所不同。《訟》卦卦辭,馬融、鄭玄、王弼據費《易》爲之注,馬、鄭本字同作“咥”,其字於文義不可解,故季長改讀,康成之訓爲闡發乃師之説,《釋文》不載其讀,或是脱漏;王本作“窒”者,或是以讀爲之字易底本之字矣;虞氏五世皆治孟氏《易》,其字作“窒”,而據《損·象》釋文所載孟氏異文推測,孟本此字蓋作“恎”,仲翔或據所闡發之經義改易文字。今存漢魏時期對《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一句中“窒”字異文及訓釋之組合,尚存此四家,雖其文字、讀[54]俱不一致,然皆可自圓其説。梁丘氏《易》僅可知此字字形,其經説則已不可考,然以傳世文獻中所見“懫”字之訓詁,施諸經文,無需改讀,義亦可通。孟氏《易》或作“恎”,雖經説不存,然其與梁丘本字同從忄,且義或可通,則仍可以窺見二者關聯之一斑。孟氏與梁丘氏的異文,正可以反映西漢時期《易》學分立這一歷史進程的一個側面。而馬融、鄭玄之改讀,虞翻、王弼依據文意和解説改易經文,[55]無不表明漢代《易》學傳承中的動態元素。

今雖不可遽以上博簡本《周易》爲漢代諸《易經》文本直接的來源,然就上文關於竹書字隸定、釋讀的論述,可以推測上博簡本與孟氏、梁丘氏之文本應當至少存在間接的源流關係。自清代戴、段、王師弟高舉以聲音通訓詁之大旨,學者藉以校勘、解釋傳世經典,取得了豐碩的成就;在出土文獻的釋讀中,通假的運用亦爲十分重要之方法。然竹書《周易》書寫與傳世王弼注本形成的時間,相距約五百年,因此在隸定、釋讀簡本文字時,若能參考漢代《周易》文本嬗變、經説紛呈、師法家法更迭等情形與因素,而不是簡單運用“聲近義同”的“規律”徑直將簡本與今本連成一線,當是更符合歷史文獻實際的演變歷程的選擇。故筆者以爲上博簡《周易·訟卦》“图片”字宜隸定爲“懥”而讀爲“疐”。當然,此非否定將“图片”讀爲“窒”之説,而是嘗試揭櫫該字釋讀中的一種歷史的可能。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歷代儒家石經文獻集成”(13&ZD063)階段性成果。

[1] 虞萬里《〈詩經〉異文與經師訓詁文本探賾》,《文史》2014年第1輯,頁160

[2] 虞萬里《六朝〈毛詩〉異文所見經師傳承與歷史層次——以陸德明〈毛詩音義〉爲例》,《出土材料與新視野:第四届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臺北“中研院”,2013年,頁527-572。《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文史》2018年第4輯,頁21-66

[3] 《宋本周易》,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17年,頁22

[4] 濮茅左《楚竹書〈周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78。李零《讀上博楚簡〈周易〉》,《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4期,頁55;季旭升《〈上博三·周易·訟卦〉二題:懥、其邑三四户》,“中國文字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文字》,新三十一期,藝文印書館,2006年,轉引自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頁62

[5] 裘錫圭主編,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壹册,頁3

[6] 熹平石經《周易》殘石《訟》卦卦辭存“惕中吉終凶”,“惕”上一字僅存忄旁及“斤”與“貝”之殘畫,馬衡釋作“懫”。馬衡《漢石經集存》,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14年,頁25,圖版三四。

[7] 濮茅左《楚竹書〈周易〉研究》,頁78。李零《讀上博楚簡〈周易〉》,《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4期,頁55;季旭升《〈上博三·周易·訟卦〉二題:懥、其邑三四户》,“中國文字編輯委員會”編《中國文字》,新三十一期,藝文印書館,2006年,轉引自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頁62

[8] 蘇建州《楚文字雜識》,簡帛研究網站,20051030日,轉引自侯乃峰《周易文字彙校集釋》,頁60

[9] 何琳儀、程燕、房振三《滬簡〈周易〉選釋(修訂)》,《周易研究》2006年第1期,頁3-4

[10] 上海博物館所收藏的這批竹簡,據檢測,其標本的時代在戰國晚期。詳見馬承源《戰國楚竹書的發現保護和整理》,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前言頁2

[11] 司馬遷《史記》卷一二一,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頁3798

[12] 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八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5424

[13] 王先謙《漢書補注》卷八八,頁5457

[14] 劉向校書中秘,撰爲《别録》,雖不云諸家經文在文字上存在異同,然據已出土之漢石經殘石中有校記的情形可知,三家《易》有相當數量的異文。

[15] 王先謙《漢書補注》卷三〇,頁2906

[16]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四部叢刊初編》影印通志堂本,葉4b。《宋本周易》所附《釋文》同(頁22)。黃焯曰:“宋本但缺左旁作至,未逕誤爲至也。”(黃焯《經典釋文彙校》卷二,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36下。)引案:黃氏所謂“宋本”,即今藏於國家圖書館之宋刻宋元遞修本,上海古籍出版社有影印本。綜上所述,《周易釋文》此處二“咥”字從通志堂本。

[17] 許慎《説文解字》卷二上,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3年,頁32上。

[18]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5年,頁82

[19]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頁79

[20]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頁119

[21]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卷五,頁376

[22] 潘雨廷《周易虞氏易象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頁232

[23]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頁104

[24] 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三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頁472

[25] 陳彭年等《大廣益會玉篇》篇上,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7年,頁38下。

[26] 馬王堆帛書《周易》六十四卦經文中之用字頗有規律,孟氏《易》作爲兩漢時期皆立於學官者,揆諸事理,其文本用字亦當基本一致。

[27]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頁79

[28] 孔穎達《周易正義》卷二,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54

[29] 焦循《周易補疏》卷上,劉建臻整理《焦循全集》,揚州,廣陵書社,2016年,頁1135

[30] 《隋書·經籍志·經部》“易類”小序:“故有費氏之學,行於人間,而未得立。後漢陳元、鄭衆皆傳費氏之學。馬融又爲其傳,以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魏代王肅、王弼並爲之注。自是費氏大興。”魏徵、令狐德棻《隋書》卷三二,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頁912-913

[31] 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三下,頁483

[32] 周祖謨編《唐五代韻書集存》,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693

[33] 《宋本周易》,頁90

[34] 王樹枏《費氏古易訂文》據《訟》卦馬融作“咥”而讀爲“躓”,謂《損·象》釋文鄭作“懫”者當爲“躓”,“懫”蓋後人據晚出之字所改。(王樹枏《費氏古易訂文》卷六,《續修四庫全書》(4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02年,頁289下。)張揖在曹魏之時,去鄭康成未遠,所見即从忄作“懫”,不从足。上元本《玉篇·心部》亦云“懫,止也,塞也,滿也”。(顧野王撰,孫强增訂,楊正業、馮舒冉、魏現軍等輯校《上元本玉篇》,楊正業、馮舒冉、魏現軍、楊濤輯校點校《古佚三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2013年,頁163。)可知漢魏六朝時期鄭本《易·損卦》皆作“懫”,王氏之説未必符合實情。

[35] 陳彭年等《大廣益會玉篇》篇上,頁38下。

[36] 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一,頁21

[37] 陳喬樅曰:“鄭君與侍中(引按:此指盧植。)俱事扶風,所注《禮記》二十卷,即依盧、馬之本。”(陳喬樅《禮記鄭讀考後序》,《禮記鄭讀考》,《續修四庫全書》(106),頁68上。)陳壽祺曰:“《禮記》雖未立學官,而戴、慶、橋、曹諸儒舊本傳授甚衆,具在禮家。觀慶氏《禮》至晉猶存,賀瑒世傳其業,則曹褒所傳《禮記》可知也。橋仁著《禮記章句》,教授千餘人,則橋君學之盛可知也。後漢景鸞、蔡邕並爲《月令章句》,則治《禮記》者之多自名家可知也。故鄭注所參取諸家亦不必盡徵所出也。”(陳壽祺《禮記鄭讀考自序》,《禮記鄭讀考》,《續修四庫全書》(106),頁66上。)李雲光論鄭玄校勘《三禮》,同意陳氏橋梓之意見,並稱“至於鄭氏稱引異文不盡徵所出,固因各家之書尚存,蓋亦《禮記》之别本甚多,悉舉之則不勝其煩也”。(李雲光《三禮鄭氏學發凡》第二章《鄭氏對三禮之校勘》,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38。)

[38] 陳喬樅《禮記鄭讀考》卷六,《續修四庫全書》(106),頁201下。

[39] 俞樾《禮記異文箋》,《皇清經解續編》卷一三五五,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影印,2014年,第12册,頁996上。

[40] 孔穎達《尚書正義》卷一七,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540

[41] 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卷二四,《清經解》卷五九一,第4册,頁100上。

[42] 段玉裁《説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8年,頁585上。

[43] 陳喬樅《今文尚書經説考》卷二五,《清經解續編》,第11册,頁1122中。

[44] 顧頡剛、顧廷龍輯《尚書文字合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頁2402

[45] 許建平《敦煌經籍敘録》,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116

[46] 《日本足利學校藏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選》,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影印,2008年,頁261上。

[47] 虞萬里《以丁晏〈尚書餘論〉爲中心看王肅僞造〈古文尚書傳〉説——從肯定到否定後之思考》,《榆枋齋學林》,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213

[48] 王念孫《廣雅疏證》卷三上,頁472

[49] 許慎《説文解字》卷一二上,頁247

[50] 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三,《嘉定錢大昕全集(增訂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16年,第9册,頁66

[51] 許慎《説文解字》卷四下,頁84

[52] 徐鍇《説文解字繫傳》卷三六《祛妄》,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7年,頁320上。

[53] 臧琳《經義雜記》卷九,《拜經堂叢書》本,葉7B—葉8A

[54] “漢讀”範疇之論説,參虞萬里《兩漢經師傳授文本尋蹤——由鄭玄〈周禮注〉引起的思考》,《文史》2018年第4輯。

[55] “改讀”存經文之舊,而根據學者自己理解的文意,揭示出表達此文意所對應的文字,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改易經文”則不著改讀之痕跡,因此若無其他異文參照比對,則無由見其歷史層次。此二者之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