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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学者对“赶尸”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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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秘书处           2021-08-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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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学者对“赶尸”的探究


“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著名作家沈从文的这段文字,一直以来深为玄学者所关注。沈从文在文章里提到一位会赶尸之术的“有道之士”,名为阙五老,据说他十五岁时就远走云贵,跟名师学习过赶尸术,晚年,当人们问起他是否真的见过此术时,他必装作很认真的神气说:“当然的,我还亲自赶过!那是我一个亲戚,在云南做官,死在任上,赶回湖南,每天为死者换新草鞋一双,到得湖南时,死人脚趾头全走脱了。只是功夫不练就不灵,早丢下了。”

今天就来看看民国初期学者对于“赶尸”的一些解释。

记载“赶尸”现象的笔记最“权威”者,当属《清稗类钞》中的一篇:“贵州商人采木为生者,每春水生时,辄编木为筏,乘之,直下湖南常德等处,将木筏析卖,乃遵陆还乡(即循着旱路回乡)。有病死者,道远,尸不易回,同行者往往有送尸之术。”然而这种送尸术必须要两人同施才有效。“其术,一人导于前,一人以手持碗水随于后(碗中必须是清水,而且必须加持符咒)。水不倾泼,尸不倒也。”那尸体与活着的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不能说话,而且走路的姿势显得僵硬,“与生人亦微异,盖人行则行,人止则止,纯随二人步趋”。到薄暮时分需要投宿旅店时,旅店主人一见,就知道是赶尸之人,必然会辟出一间专门的房间让其居住(“此种送尸人,时时不绝于道,彼处客店,每专备一房招待之”)。到了晚上,那两个赶尸者睡在床上,尸体则立于门侧,这就是湘西民谚所谓的“三人住店,两人吃饭”。将到家的前一天晚上,“尸必托梦于其家人,其家则将棺木衣衾,预备齐整”。等到赶尸者将尸体领进了家,直接驱使尸体走进棺木内,然后赶尸者将那碗加了符咒的清水在地上一洒,尸体立刻倒下。这时要马上为其收敛,“否则其尸立变,现出腐坏之形矣”,腐败的状态与死亡时间完全一致,“如已死一月者,尸即现一月之腐状”。

所谓“三人住店,两人吃饭”,说的是赶尸者运送一具尸体,而在郭则沄所著笔记《洞灵小志》中,还记载了运送多具尸体的情况:“湘黔有谙是术者,人死不殓,招术者咒之则能行。”赶尸者在前面引导,“或二三尸,或四五尸,从以行”。这些尸体都要用纸盖住脸,前面的路上有诵经的或演乐的,必须让他们停止,然后赶尸者才能过去,“否则术败”。而晚上住店时,与《清稗类钞》中的记载不同,尸体不能立于门侧,必须立于门后,这是怕生人进来时不小心触碰到,也会导致术败。“如是昼行夜止,虽千里可达,抵家亟殓之,稍延则腐。”当时战乱频仍,死在异地他乡的人非常多,所以“馆驿间往往见行尸,不足为怪”。

在《清稗类钞》里,同样谈到了赶尸现象在清末的多见。湘军名将黄忠浩曾驻军川边,“一日,营外忽大哗”,他询问手下出了什么事,手下报告说是“有人解死尸经过,尸能自行”。黄忠浩感到很惊讶,出营观看,则见一人持布旛在前面引导,身后跟着一个面无血色、全身僵硬、直挺挺的“人”随之奔走。黄忠浩便询问这是怎么回事,赶尸者说:“此人旅途中死去,不能具备棺木,所以我用法术驱之自行,带他回家以就殓。”黄忠浩问法术怎样施行,赶尸者说:“这是我们行业的奥秘,怎么可能告诉你。”黄忠浩又问他此去还需要几天才能到家,赶尸者说大约四五天,又问晚上住宿时,尸体“放”在哪里,赶尸者说“置之门侧可矣”。黄忠浩还有些不敢相信,让手下检验那个“人”,发现确实是一具尸体。这一下整个军营都轰动了,士兵们纷纷出来观看,但当地人却说:“此事常有之,不足异也。”vx公主号:灵 异 社 区

《清稗类钞》的编撰者徐珂,在另外一部笔记《康居笔记汇函》中,还摘录了刊发于1926年的《东方杂志》第三十二卷第二十一号中一篇名为《缅甸人的生活》中的一句话:“缅甸术士,于客死他乡之人,可念咒使复活,挈以归,比至家,乃退咒下葬。”徐珂认为,这与中国的“赶尸”乃是同样一种“法术”。

对于“赶尸”,著名学者狄葆贤持“催眠术”观点,他在《平等阁笔记》中说:“贵州采木商人病死于湘中者,能以送尸术送之返乡,似与西人之催眠术同理。”他与很多朋友函来信往地对此进行了一番讨论,认为人死之后,灵魂早已与肉体分离,而肉体还能像生前那样运动自如,“乃其生前之余气耳”。他又进一步比喻道:“人之余气,犹灯火熄时之有余影,儒家或谓之魄,人死时往往有报信托梦于亲友者,皆此余气为之,非灵魂也。”所以,送尸术是施术者将自己的灵魂注入到了死者体内,与死者的余气“相合相接而成者也”,这很像是催眠术的施术者用自己的意念诱导受术者按照其指令所为,所以狄葆贤说:“催生人者谓之催眠术,催死人者,谓之催死术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