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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象對於擴大卦的內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易學研究領域不可避免的課題。卦象何時產生,現已無從知曉。但從《周易》經傳、《左傳》《國語》涉易材料以及清華簡《筮法》中可以窺探早期卦象傳統。先秦八卦卦象分爲《周易》筮法系統下的八卦卦象與非《周易》筮法系統下的八卦卦象,二者有共同的卦象與造象理據,同時也存在許多不同的卦象。
八卦卦象筮法,既包括成卦方法,也包括對成卦結果進行解說以判斷、預測吉凶的方法。從《左傳》《國語》涉易材料[2]、王家臺秦墓“易占”簡以及清華簡《筮法》等先秦易學文獻來看,解卦主要利用卦象、爻象、卦爻辭、卦位圖以及兌卦等因素。運用卦象是解卦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卦象的先秦文獻有《周易》經傳(傳有《彖傳》《大象傳》《說卦傳》)、《左》《國》涉易材料以及清華簡《筮法》。
本文旨在通過這些文獻,對先秦八卦[3]卦象系統進行整理與歸納,以期對卦象解卦法的研究做好前期準備。
一、《周易》經傳中的八卦卦象
卦象起源於何時,現在很難追溯。但《周易》本是卜筮之書,自然離不開數與象,想必卦象在八卦誕生之初或之後不久就有了。今本《周易》大致成書於西周初年,其卦辭、爻辭中已經暗含卦象。而解釋《周易》經文的權威著作《易傳》中的《彖傳》《大象傳》[4]《說卦傳》更是直接指明了八卦卦象。關於《彖傳》《大象傳》《說卦傳》的成書時間,戰國成書說[5]較爲流行,本文在此基礎上對以上各書中的卦象進行歸納總結,現列表如下:
表1 《周易》經傳之卦象
卦名 |
卦象 |
|||
《周易》經文 |
《彖傳》 |
《大象傳》 |
《說卦傳》 |
|
乾 |
天(12)[6]健(3)男(1)龍(1) |
健(11)天(3)龍(1) |
天(14)龍(1)健(1)男(1) |
天、健、馬、首、父、圜、君、玉、金、寒、冰、大赤、木果…… |
坤 |
地(14)母馬(1)順(1) |
順(13)地(5)母馬(1) |
地(17) |
地、順、牛、腹、母、布、釜、均、吝嗇、大輿…… |
震 |
雷(9)動(4)長男(1) |
雷(4)動(3)長男(1) |
雷(15)動(10) |
雷、動、龍、足、長男、玄黃、大涂、蒼筤竹…… |
巽 |
木(6)風(5)長女(4)謙順(1) |
木(3)風(1)順(1)長女(1) |
木(11)風(5)長女(1) |
風、散、雞、股、長女、工、白、長、高、進退…… |
坎 |
水(9)坑(5)險(3)雨(1)雲(1) |
險(10)水(2)雨(1) |
水(6)雲(2)泉(1)雨(1) |
水、雨、豕、耳、中男、溝瀆、隱伏、血卦、赤…… |
離 |
日(6)火(5)分離、離開(4)中女(1)明麗(1)附麗(1)電(1) |
明麗(5)火(3)中女(3)電(1)附麗(1) |
火(10)明麗(3)電(2)日(1) |
火、日、麗、雉、目、中女、甲胄、戈兵、大腹、鱉、蟹、蚌、龜…… |
艮 |
山(8)止(5)少男(3) |
止(5)山(1)少男(1) |
山(10)止(1) |
山、止、狗、手、少男、徑路、小石、門闕、果蓏、鼠、指…… |
兌 |
澤(8)行走(3)水(2)少女(2)說(1) |
說(13)少女(3)水(1) |
澤(15)泉(1) |
澤、說、羊、耳、少女、巫、口舌、毀折、妾…… |
注:本表內容皆依據《周易正義》,阮元校刻《十三經註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從上表可看出《周易》經傳卦象系統的一些特點。
首先,《周易》經文八卦卦象以天、地、雷、木(風)、水、日(火)、山、澤爲主,且爲基本卦象,《大象傳》與之相同。而《彖傳》大多由基本卦象所蘊含的特征、屬性來充當卦象,且要遠遠高於其他卦象的使用頻率[7]。如乾卦六爻皆爲陽爻,天地之中天爲陽,故有天象;天乃陽之所極,故又有剛健之象。坤卦六爻皆爲陰爻,天地之中地爲陰,故有地象;地乃陰之所極,地處卑下,故又有卑順之象。且“健”與“順”在《彖傳》中出現次數遠遠多於“天”“地”。
《彖傳》《大象傳》是對《周易》經文的詮釋,雖然都是通過卦象來闡明事理,起指示、教育作用,但在卦象的運用上,《彖傳》顯然將卦象與其解說結合得更緊密一些,而《大象傳》則是直接用八卦的基本卦象,使卦象與解說之辭的關係顯得有些抽象。《說卦傳》中不僅包括基本卦象,還包括其他卦象,比《周易》經文、《彖傳》《大象傳》要豐富許多。
其次,《周易》經文、《彖傳》《大象傳》中每卦卦象都不止一種,且各卦象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繫。如前面所說健與天,順與地,以及男、龍均有陽剛之氣,母馬亦有陰柔之象、溫順之性。雷猶如陰陽之氣交合而動,故有動象;一陽在下,故有長男之象。巽爲風,風吹而順;一陰在下,故有長女之象,女亦柔且順。
坎爲水、坑,水、坑皆險;且水與雨爲同類之象,雲亦含水,水蒸發上升空中亦可爲雲。離爲火、日、電,均有明麗之象,附麗乃麗之別義;一陰在中,故有中女之象,女亦明麗且附麗於男。艮爲山,山千年屹立不動,乃止之象;一陽在上,故有少男之象。兌爲澤,水、泉亦澤;水、泉流動,故可比類人之走動;一陰在上,故有少女之象。
由此可見,《周易》經文、《彖傳》《大象傳》卦象的產生亦是萬物之間關係的體現,是人類對客觀世界理性分析的結果。
但在《說卦傳》中,很多卦象彼此之間沒有聯繫。如乾卦有寒、冰、木果象,此與乾卦其他卦象以及乾卦所蘊含的卦義相差甚遠。又如坤卦有布、釜、大輿、柄等象,也與地、順之象不合。其他諸卦皆有此現象。《說卦傳》還將八卦與六畜、人體相對應,這些卦象很少在《周易》經文中體現。《說卦傳》中的這些卦象極有可能是在占筮過程中視解卦需要而產生的[8]。
《彖傳》《大象傳》中的卦象基本不超出《周易》經文所含卦象的範圍,而《說卦傳》中的許多卦象則與之不同。《說卦傳》中這些不同的卦象(如震爲東方、兌爲西方以及八卦與人體部位對應等)在清華簡《筮法》中得到印證,可見其有些內容有較早的淵源。
二、《左》《國》中的八卦卦象及其解卦特點
《左》《國》涉易材料用卦象解卦共有11例,占涉易材料的一半,可見在春秋時期卦象解卦是判斷吉凶的重要方法。現將《左》《國》中的八卦卦象列表如下:
表2
卦名 |
卦象 |
|||||||||
卦象1及出現次數 |
出處[9] |
卦象2及出現次數 |
出處 |
卦象3及出現次數 |
出處 |
卦象4及出現次數 |
出處 |
卦象5及出現次數 |
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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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 |
天(3) |
觀之否、大有之睽、大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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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 |
土(3) |
觀之否、屯之比1[10]、貞屯悔豫皆八 |
母(2) |
屯之比1、貞屯悔豫皆八 |
馬(1) |
屯之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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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震 |
雷(3) |
歸妹之睽、大壯、貞屯悔豫皆八 |
車(3) |
屯之比1、歸妹之睽、貞屯悔豫皆八 |
長男(1) |
貞屯悔豫皆八 |
兄(1) |
屯之比1 |
足(1) |
屯之比1 |
巽 |
風(4) |
觀之否、蠱1[11]、困之大過、蠱2 |
女(2) |
師之臨、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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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 |
川、泉、水(3) |
師之臨、貞屯悔豫皆八(出現水、泉兩象) |
眾(3) |
屯之比1、師之臨、貞屯悔豫皆八 |
男(1) |
困之大過 |
勞(1) |
貞屯悔豫皆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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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 |
火(2) |
歸妹之睽、明夷之謙 |
日(2) |
明夷之謙、大有之睽 |
鳥(1) |
明夷之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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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 |
山(4) |
觀之否、蠱1、蠱2、明夷之謙 |
男(1) |
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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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 |
澤(2) |
大有之睽、師之臨 |
妻、女(2) |
困之大過、師之臨 |
秋(1) |
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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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內容來源於《春秋左傳正義》,阮元校刻《十三經註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左》《國》涉易材料的大部分卦象在解卦過程中是顯而易見的,譬如“陳厲公筮公子敬仲生”遇觀之否就有“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有“震之離,亦離之震,爲雷爲火,爲嬴敗姬。車脫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由此可知震爲雷、爲車,離爲火。對於某些不太容易看出或是較難理解的卦象,需要特別說明。
震,常見的卦象是雷、車、男或是長子等,作爲足是很少見的。但從“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來看,“震爲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兄”“母”“眾”皆爲卦象,“足”必然也爲卦象。震爲雷、爲車,常常有動義,如《屯·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
屯卦上坎下震,坎爲險,震爲動,故曰“動乎險中”。足用來行走,亦可表示動,且《說卦傳》和《筮法》“人身圖”均有“震爲足”之說,故震亦可有足象。對於這類不常見的卦象,很可能是卜筮之人在解卦時據所占之事及卦爻辭加以發揮的產物,以此來契合占問的結果。
坎有勞象,見於“晉重耳筮得國”得貞屯悔豫皆八,“震,雷也,車也。坎,勞也,水也,眾也”。由《周易》經文、《大象傳》以及《左》《國》涉易材料得知,坎的基本卦象爲水、爲男,也經常與“險”有關,但如何有“勞”象,卻令人十分費解。
王家臺秦墓“易占”簡、帛書《易傳》與傳本《歸藏》中坎卦徑寫爲“勞”或“犖”[12],直接將“勞”看作卦名。坎之有勞象,當與其寫作“勞”相關。換而言之,卦象可因卦名之用字而得到擴展。
離爲鳥,見於“魯莊叔筮叔孫穆初生”遇明夷之謙,“明夷之謙,明而未融,其當旦乎,故曰‘爲子祀’。日之謙,當鳥,故曰‘明夷于飛’。”“日之謙”是指《明夷》下卦之離變爲《謙》下卦之艮,《說卦傳》有“離爲雉”,“雉”乃鳥,艮爲山,離變艮就有鳥飛向山間之象,故有“明夷于飛”[13]。由此離可爲鳥象。
山爲艮的基本卦象,“陳厲公筮公子敬仲生”中是否表達了“艮爲山”這一卦象,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由於此筮例沒有直言“艮爲山”,且需要借助互卦[14]才能看出,故有很多學者持相反意見。此筮例云:“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有陳國乎……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爲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風爲天”是指《觀》上卦巽變爲《否》上卦乾,“于土上,山也”是指《否》下卦坤(爲土)上爲《艮》(爲山),艮卦乃否卦二、三、四爻組成,爲互卦。
後“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是講艮卦上爲乾卦,下爲坤卦。“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則配天”之“山”亦是互卦而得《艮》。“土”“風”“天”皆是卦象,自然“山”也應爲《艮》之卦象。
兌有秋象,見於“秦伯筮伐晉”遇蠱,“‘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卜徒父據卦象解卦,蠱卦內爲巽卦,卦象爲風,外爲艮卦,卦象爲山。
蠱卦之九二、九三、六四互體爲兌,兌爲秋季,萬物成熟,風吹落山之果實,而取用其木,故曰“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以此來預測伐晉爲吉。《說卦傳》云“兌,正秋也”,清華簡《筮法》“卦位圖”有“西方也,金也,白色”,“(奚)古(故)胃(謂)之兌,司收,是古(故)胃(謂)之兌”,整理者注釋云“四卦所司雷、樹、收、藏,與常見的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含義相似”[15],似暗指“兌”有秋象。《筮法》“四季吉凶”中,秋季兌爲大吉,也見兌與秋值[16]。漢儒孟喜在此基礎上創立“四正卦說”,以四正卦配一年四季,即震主春、離主夏、兌主秋、坎主冬。故兌卦象征秋季,令萬物成熟而收。
從上表可以看出,《左》《國》中用卦象解卦有以下特點:
第一,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基本卦象爲主,而當基本卦象無法很好詮釋卦爻辭或無法與所占之事很好契合時,則採用其他卦象。如“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屯》之內卦爲震有車象,《比》之內卦爲坤有馬象,因有車有馬,故爲“公侯之卦”;又如“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歸妹》外卦爲震有車象,以“車脫其輹”形象地暗示了嫁伯姬爲不吉之兆。
此類還有“魯莊叔筮叔孫穆初生”等。除此之外,在解卦時常聯想到與卦象相關的事物,如“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有“火焚其旗”,“旗”不是卦象,僅是車上之物,以“火焚其旗”亦說明此事爲凶。
第二,有些卦象比較隱蔽,用表示某一特點及屬性的詞來代表卦象,需要深入分析方能得解。知莊子筮彘子出師時引述“師之臨”曰“眾散爲弱,川壅爲澤”,師卦初爻由陰變陽爲臨卦,師卦下坎爲眾,臨卦下兌爲弱,而兌本無弱象,乃是由兌爲女卦引申而來,故此處兌是女象,“弱”只是女性的普遍特征。
第三,同一筮例同一卦存在多種卦象,以多種角度解釋卦爻辭代表的吉凶狀況。上文“師之臨”坎爲眾、川象,兌爲女、澤象;“晉重耳筮得國”震既有車象,又有雷象,坎既爲水,又爲眾。
除以上特點外,《左》《國》還以互體解卦,上面解說“陳厲公筮公子敬仲生”之“山象”以及“秦伯筮伐晉”之“秋象”已有詳細論及,此處不再贅述。要之,《左》《國》除用基本卦象解卦外,也常常用與基本卦象有緊密聯繫的卦象和事物,且根據卦爻辭及所占問之事選擇合適的卦象;不僅用一卦內、外卦卦象解卦,還運用互卦方式產生新的卦象。《左》《國》卦象解卦在取象以及解卦方式上如此靈活,得益於其爲筮占實例,卜筮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卦象以及產生新的卦象來判斷吉凶。
三、清華簡《筮法》中的八卦卦象
清華簡《筮法》是不同於《周易》筮法的一種占筮系統,主要記載了占筮的原理及方法,包含大量以數字卦表現的占例。[17]與以往所見數字卦不同的是,《筮法》中的數字卦皆由四個三畫卦組成,不見六十四卦之名,僅見八單卦。《筮法》中判斷吉凶的方法多種多樣,如依據爻象、“卦位圖”中卦與卦的位置關係、四季與卦的對應、四季與爻的關係、不同卦中同一位置之爻與爻的關係以及干支與卦相值與否等。此外,《筮法》也常常根據卦象來判斷吉凶,本小節主要探究其八卦卦象及特點。
《筮法》涉及的八卦卦象主要有:
(1)父母六子
《繫辭上傳》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是說乾坤二卦之陰陽二氣交感而成震、巽、坎、離、艮、兌三男三女之卦。
而“父母六子卦”成爲系統的理論應見於《說卦傳》,其第十章云:“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此段明言乾、坤父母卦何以生成六子卦。“父母六子卦”是古人對陰陽二氣關係及其相互作用的認識,也是男女、父母子女倫常關係在卦象上的反映。
《筮法》雖沒明確提出“父母六子卦”,但從簡文中可以看出八卦具有父母六子象。如:
一六六 一一一
一六一 六六六
凡見大人,昭穆,見。(第八節)[18]
一一六 一一一
一六一 六六六
凡咎,見術日、妻夫、昭穆、上毀,亡咎。(第九節)
所謂“昭穆”是指兩個世代,第八節中右下乾卦與左下坤卦代表父母,右上艮卦與左上離卦則是少男與中女,父母與少男、中女即兩個世代;第九節中右下乾卦與左下坤卦爲父母,右上巽卦與離卦分別爲長女與中女,父母與長女、中女亦是“昭穆”關係。
除此之外,乾坤八卦在其他占例中雖只稱“男”“女”,但也應象征“父母六子”,如:
一六六 一一一
六一一 六六一
凡售,三男同女,女在上,妻夫相見,售。(第七節)
其中右下乾卦爲父,右上艮卦爲少男,左下震卦爲長男,左上兌卦爲少女,故是“三男同女”。此類占例較多,故不一一舉例。
(2)夫妻
夫妻之象體現的是卦的陰陽屬性,將八卦按“陽卦多陰,陰卦多陽”的原則分成兩組,陽卦爲夫象,陰卦爲妻象,上文第九節中乾、坤兩卦與第七節中艮、兌兩卦即是如此。
又如:
一一一 六六六
六六六 一一六
妻夫同人,乃得。(第二節)
其中乾卦爲夫,坤卦爲妻,因此例兩坤卦配一乾卦,乃兩妻侍一夫之象,故曰“妻夫同人”。
(3)方位、五行、所司之物、顏色與季節
八卦有方位、五行以及顏色之象,所司之物也是其卦象之一,皆見於簡文第二十四節“卦位圖”,現將此節所涉八卦卦象繪圖如下:
注:此圖卦名后括號內容代表方位,卦名下分別爲五行、所司之物與顏色。
“卦位圖”主要體現的是四正卦的卦象,雖未明言其餘四卦所處的方位,但從圖中亦能知曉乾卦處西北,坤卦處西南,巽卦處東南,艮卦處東北。除“卦位圖”涉及五行之象外,簡文第十一節“雨旱”亦有闡述:
六一一 一六六
一一六 六一六
金木相見在上,陰。水火相見在下,風。
所謂“金木相見在上”是指象征金的兌卦與象征木的巽卦處於右上、左上之位,“水火相見在下”則指象征水的艮卦與象征火的坎卦處於右下、左下之位。此節兌爲金、坎爲火合於“卦位圖”,巽爲木、艮爲水卻未在“卦位圖”中體現,且僅見於上文所引一處,但仔細閱讀簡文第二十一節“四季吉凶”,又會得到一些新的證據:
春:來巽大吉,勞小吉,艮羅大凶,兌小凶。
夏:勞大吉,來巽小吉,艮羅小凶,兌大凶。
秋:兌大吉,艮羅小吉,勞大凶,來巽小凶。
冬:艮羅大吉,兌小吉,來巽大凶,勞小凶。
此節是講除乾、坤以外六卦與四季的對應以及吉凶狀況。將其與“卦位圖”結合起來看,不僅可以證明巽、艮兩卦與五行的對應關係,亦可得知六卦的季節之象。春季筮占遇震(來)卦大吉,說明震卦與春季相值。又“卦位圖”中震爲木、司雷,樹木開始生長,初有雷鳴,乃春季之物候,故震卦有春象。因春季筮遇巽卦亦大吉,故巽爲春,自然也與震卦一樣有木象。同理,艮、離(羅)爲冬,爲水。由此可見,坎(勞)爲夏,兌爲秋。
(4)人體部位
八卦與人體部位對應,見於簡文第二十四節“人身圖”,現將圖畫轉成文字並與《說卦傳》進行對比:
乾爲首,坤爲胸,震爲足,巽爲股,坎爲耳,離爲腹,艮 爲手,兌爲口。(《人身圖》)
乾爲首,坤爲腹,震爲足,巽爲股,坎爲耳,離爲目,艮爲手,兌爲口。(《說卦傳》第九章)
坎爲耳痛,離爲大腹,艮爲指,兌爲口舌。(《說卦傳》第十一章)[19]
“人身圖”與《說卦傳》除坤卦與離卦卦象不同外,其餘諸卦之象皆同。對於坤卦、離卦與身體部位對應關係,筆者認爲當以“人身圖”爲準。在同一卦象系統中,如果八卦數剛好與物象數符合,一般不存在一卦對應兩個物象的情況,比如在天、地、雷、風、火、水、山、澤系統中,乾、坤等卦各對應一個物象;又如在方位系統中,各卦也只對應一方。
故《說卦傳》中離既爲目,又爲腹當是傳抄之誤。“人身圖”曰“離爲腹”,《周易》經文中離卦有分離象,腹內乃消化、分解食物之處,亦有分離之象,又《筮法》爲出土文獻,長年埋於地下,可能更接近古書原貌,故“離爲腹”較爲合理。進而坤當不爲腹,心胸寬廣亦與坤爲地承載萬物之厚德相類,故坤爲胸。通過以上分析可知“人身圖”中八卦與身體部位對應關係較之《說卦傳》更爲合理。
以人之身體器官代表八卦,是古人將自然萬物與人結合起來,對人體構造以及二者緊密關係的探索。乾爲天在上,頭爲人體之頂端,亦在上;震爲雷、爲動,足用來行走,故能動;艮爲山,五指相連之形亦象山;兌,說也,徐鉉注曰:當從口從八,象氣之分散。[20]說話之氣乃從口出,故兌有口象。按以上思路,巽與股、坎與耳之間也應有緊密聯繫,只是不容易看清罷了。
《筮法》八卦卦象,並未涉及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基本卦象,坎爲火、離爲水屬於五行,而不是基本卦象。其卦象以父母六子象居多,且也有多組卦象。
四、小 結
《周易》經傳與《左》《國》涉易材料大部分筮例中的卦象都是屬於《周易》筮法系統下的卦象,而清華簡《筮法》成卦法與解卦法有別於《周易》筮法,《左》《國》“秦伯筮伐晉”遇蠱、“晉重耳筮得國”遇貞屯悔豫皆八兩例亦非《周易》筮占,故其卦象當是其他筮法系統下的卦象。
《周易》筮法系統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基本卦象爲主,而非《周易》筮法系統以父母六子象居多;前者有由基本卦象之屬性與特點充當的卦象,如健、順、動、險等,後者八卦與方位、五行、季節、顏色對應而產生新的卦象。
除此之外,兩者還有許多不同的卦象。雖然二者存在差別,但同時聯繫緊密。第一,兩者有很多相同卦象,如天、地、雷、風等基本卦象,父母六子以及人體部位之象。第二,兩者均有多組卦象,且不同卦象在意義上基本一致,多爲引申關係。第三,非《周易》筮法系統有些卦象是在《周易》筮法系統卦象的基礎上產生的,如八卦與人體部位對應即以天、地、動等象爲基礎。
要之,先秦時期不同筮法系統有共同的造象依據,在此依據上根據各自筮占的特點及需要創造屬於自己的卦象系統。
参 考:
[1] 范育均,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碩士研究生 ,現為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
[2] 指《左傳》《國語》中用《周易》筮占和直接引用《周易》的22條材料。《左傳》《國語》并列出現時,後文一律簡稱《左》《國》。
[3] 本文僅指乾、坤等八單卦。
[4] 《象傳》有《大象傳》《小象傳》之分,前者主要講六十四卦內外卦的卦象,後者則專釋諸卦六爻的爻象,故此處不將《小象傳》納入考察範圍。
[5] 參見劉大鈞《周易概論》(增補修訂本),巴蜀書社,2016年,頁8-15;王化平《<易經>卦爻辭校勘與本義詮解》(未刊稿),2016年,頁35-37。
[6] 表格括號里的數字是卦象在各書中出現的次數,下表亦同。
[7] 《彖傳》中兌卦多爲“說”象;震卦雖爲“雷”象最多,但由“雷”引申而爲“動”象也較多;巽卦多爲“木”象。除此三例,《彖傳》中卦象皆由基本卦象引申而來。
[8] 王化平《<易經>卦爻辭校勘與本義詮解》(未刊稿),頁14。
[9] 本表皆以成卦結果代表卦象來源的文獻材料。
[10] “屯之比1”指畢萬筮仕於晉,“屯之比2”指衛孔成子筮立公子元。
[11] “蠱1”指秦伯筮伐晉,“蠱2”指秦醫言晉候疾。
[12] “犖”,《說文》:“駁牛也。從牛,勞省聲。”“勞”,《說文》:“熒,火燒冂,用力者勞”。可見“犖”“勞”讀音相近;再者古代農耕用牛作爲勞力,二者在意義上有一定聯繫,故兩字通假。
[13] 張朋《春秋易學研究:以<周易>卦爻辭的卦象解說方法爲中心》,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頁356。
[14] 互卦又叫互體。是指六畫卦中,第二爻至第四爻、第三爻至第五爻,交互而成兩個三畫卦。
[1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中西書局,2013年,頁112。
[16]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頁107。
[17]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頁75。
[18] 清華簡《筮法》每一占例原是四個三畫卦按右上、右下、左上、左下方位排列,爲行文方便,現將卦畫橫行排列。引用《筮法》釋文皆採用寬式,八單卦卦名用與今本《周易》相同的字形。
[19] 此章只此四卦與人體部位對應,摘錄於此,並與《人身圖》、《說卦傳》第九章進行比較。
[20] [漢]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木部》,中華書局,2013年,頁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