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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益鑫 :《周易》所见周公事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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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学与文化》第十五辑      作者: 何益鑫 复旦大学哲学博士            2021-10-2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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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益鑫 :《周易》所见周公事迹考


摘要:在《周易》中,《蛊》卦的历史叙事最晚。《蛊》卦从武王克商开始叙述,经过周公摄政的时期,而以周公致政成王为终,完整记录了周公在主政时期的作为。周公的作为,继承了武王的既定策略。武王克商,名义上建立了周朝。但事实上,还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为了维护天下的稳定,武王采取了一系列的战略措施。结合《周易》对武器的重视,以及《晋》卦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我们发现,“收甲兵”和“放马牛”不仅是为了显示“天下咸服”或“不复用兵”,更是武王时期重要的军事策略。这一策略在周公东征的时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文王、武王、周公在策略上的连续性,是革命成功的重要保障。直至周公致政成王,殷周的革命才最终完成了。

《周易》卦爻辞内容的断代,是《周易》研究的一个难题。历史上,出于探讨《周易》作者问题的需要,已经涉及了这个问题。例如,孔颖达《周易正义·序》论及卦爻辞作者的时候,就有一个概说。近代学者,从历史文献的角度理解《周易》卦爻辞,也从中发现了文王以后的历史故事。如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指出,《晋》卦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一句,说的是周初卫康侯接受分封之事。并由此推断,《周易》卦爻辞的叙事内容,下限在成王时代。顾氏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不过,也由于方法上的局限,造成了细节上的出入。

通过之前的研究,我们已经得知,《周易》卦爻辞的叙事,虽以文王一生的历史事迹为主。但武王克商作为文王事业的继续,在《周易》中也有不少论述。那么,除此之外,《周易》卦爻辞是否还涉及了周公的故事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说,“武王克商”是文王事业的延续,那么,周公的摄政与还政,则是文、武事业的完成。

关于周公,先秦的资料尤为丰富。《尚书·周书》中就保留了不少周公本人的文诰。基于这些传世的文献,我们尽可以从中建立对周公的认识。在这个方面,古今许多学者已经做了很好的研究。因此,本文的目的不是全面考证周公的史迹,而是根据《周易》卦爻辞所提供的线索,尝试从不同的角度作出分析和考证。

武王的遗产

周公的事业是接着武王来的。《周易》对“武王克商”的历史叙事,往往将之视为一个阶段的完成。如《离》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以斩杀商纣,攻克其朋类为终。《同人》上九:“同人于郊,无悔。”以攻克殷商,举行郊祭为终。《需》卦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以敬待前朝而得吉为终。

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爻辞,不以武王克商的决定性胜利为完结,叙事中暗含了武王时代的危机,以此为后来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周公的所作所为,埋下了伏笔。比如,《革》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商周变革之际,“小人”迫于时势,表面上顺从周的统治,心底里却有自己的打算。这些人,当然需要尤其警惕。所谓“小人”,大致可以区分出两种。一是真小人,即奸邪之人。一是对周而言的小人。后者,又被称为“顽民”。如《书序》云:“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伪古文尚书《毕命》云:“惟周公左右先王,绥定厥家,毖殷顽民,迁于洛邑,密迩王室,式化厥训。”所谓“顽民”,其实是指不服周德的殷人。从大势看,文王在晚年,确实达到了道德鼎盛的时期。子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论语·泰伯》)这种情势,大致上是成立的。不过,我们也要看到,自太王而来,周人的耕耘在西方,其德泽的影响也在西方。此前,文王受命称王,主要是虞芮两国的支持。后来征伐西方的诸侯,也多是经过了艰难的战争。至于文王克崇、迁丰,恩德普施,方才稳固住了西方,达到了“有孚惠我德”(《益》九五)的“敦临”(《临》上六)的境界。当时,殷的王畿及其附属的南国,都是殷商势力的根据地。周人的影响还远没有达到。迁丰之后的第二年,文王就殁亡了。文王虽然为众望所归,但毕竟时日不多,风化尚浅。到了武王时期,武王的威信,不及文王。故须树立文王的旗帜号召诸侯。武王对殷商王畿和南国的攻克,也依赖于战争的谋划和武力的征伐。在这种情况下,许多殷人心底里固不愿臣服于西境的小邦。“顽民”的出现,就是这种心态的表征。关于这个问题,苏轼有一段评论:

《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多方》八篇,虽所诰不一,然大略以殷人不心服周而作也。予读《泰誓》、《牧誓》、《武城》,常怪周取殷之易。及读此八篇,又怪周安殷之难也。《多方》所诰,不止殷人,乃及四方之士,是纷纷焉。不心服者,非独殷人也。予乃今知汤以下七王之德深矣。方纣之虐,人如在膏火中,归周如流,不暇念先王之德。及天下粗定,人自膏火中出,即念殷先七王如父母。虽以武王、周公之圣,相继抚之,而莫能禁也。夫以西汉道德比之殷,犹碔砆之与美玉也。然王莽、公孙述、隗嚣之流,终不能使人忘汉。光武之成功,若建瓴然。使周无周公,则殷之复兴也必矣。此周公之所以畏而不敢去也。(《东坡书传》卷十五)

历史的发展有自然的惯性。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论语·子路》)王者的风化,必至三十年方能浃洽浸润,积久之效也。同样,殷人世受先王的恩典和风化,也不免感怀殷商先王之德。再从一般心态上看,大国之民也很难接受小国的统治。对于这种情形,武王心知肚明。据《逸周书·度邑解》及《史记·周本纪》,武王回到周国之后,“自夜不寐”。可见武王当时的忧心。

针对当时的情况,武王采取了一些列的措施。比如,设置三监、规划洛邑、考虑传位于周公等。这些都是历史的常识,笔者不欲赘言。除此之外,我们可以根据《周易》的历史叙事,来看到武王的相关策略。

其一,戒用小人。《师》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武王克商之后,分封诸侯、嘉奖功臣,而自我告诫,千万不能任用小人。从商周之际的历史来说,“小人勿用”的告诫,是从商人那里得到的重要教训。武王伐商,历数商纣的罪恶,就有“焚炙忠良”(伪古文尚书《泰誓上》)、“崇信奸回,放黜师保”(伪古文尚书《泰誓下》),以及“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牧誓》)的提法。《蹇》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商王大臣遭受蹇难,而不得保守旧有之职。也是这个意思。商王一面抛弃贤臣,一面任用外来贵族和奸佞小人,以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伪古文尚书《武城》,及《左传》昭公七年)。在周人看来,这是商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武王在分封建侯的时候,有功的“小人”,也给予相应的奖赏,但不可给予实权。对于在大势面前投诚的人,也应多存戒心。

其二,“不征小人”。《革》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革面”,孔颖达曰:“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已”。小人在大势面前见风使舵,但未必真心服周德。这一点,武王当然是明白的。即便如此,爻辞说“征凶,居贞吉”。进一步征伐,会有凶险。如果安居,可得吉祥。武王之所以不继续动用武力,对“小人”加以征伐和清算,无疑基于对政治形势的正确判断。从现实来讲,殷商的势力仍然很庞大,“小人”诛不胜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征伐,对残余势力赶尽杀绝,必将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此外,文王曾对武王谆谆告诫,要宽佑一般的商人。在清华简《程寤》中,文王曰:“惟容内()棘,意(亿)亡,勿用,不。思(使)卑柔和顺,眚()民不災,怀允。”“棘”是商廷小人的象征。文王劝诫武王,要容纳这些人,但是不要重用,要让他们顺服,以避免生民受灾。在清华简《保训》中,文王又以商人先祖上甲微向有易复仇,而最终没有加害有易的例子,劝诫武王要行中道。文王的告诫,是文王“仁德”的表现,但也未尝不是文王政治眼光的体现。改朝换代,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更何况是以小驳大(“小邦周灭大邑商”)的情况。伊川曰:“以尧舜为君,以圣继圣百有余年,天下被化,可谓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来格烝乂,盖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为成也。苟更从而深治之,则为已甚,已甚非道也。” 开朝的征伐需要适可而止,而政局的稳固,需要通过礼乐制度的建立,和长期的教化来实现。

其三,“收甲兵”。根据《周本纪》,武王规划了洛邑之后,“纵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虚,偃干戈,振兵释旅,示天下不复用也”。伪古文尚书《武成》云:“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礼记·乐记》云:“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这些记载,提到了武王的两个措施:一是把战马和战牛(战车的动力)集中到华山之南、桃林之野蓄养;一是收缴兵器藏入府库,解散军队。传统上认为,这是武王表明自己不会继续使用武力,有安抚天下的意思。我们认为,这一说法不够全面。先来看第一点。收缴兵器,不是仅仅收缴周人自己的兵器,而是收缴天下诸侯的兵器。而藏入的府库,不是商人的府库,而是周人的府库。要知道,战争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兵器。周人之所以能够在战争实力上骤然提升,甚至超过商朝,先进兵器的获得和积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据《周本纪》,文王从羑里归来,纣王“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纣王提高周国的军事实力,希望它能够稳定西方叛商的诸侯。后来,文王大行征伐。在这个过程中,更是不断获得先进的战争武器。《噬嗑》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所谓“金矢”、“黄金”、“黄矢”,指的是黄铜制的箭簇,在当时属于先进的武器装备。《周易》在战争叙事中,反复强调先进武器的缴获,可见其重要性。《解》六三:“负且乘。”又是背负,又是装载,内容就是缴获的物资,包括武器装备。从文王征伐开始,周人对武器的重要性就有了深刻的认识。可以说,武王收缴天下的兵器,是吸取了商朝的教训。

其四,“放马牛”。武王放马牛于华山之阳、桃林之野,也有其深切的用意。对于古人来说,牛除了可以作为牺牲、用于献祭,以及从事农业生产之外,还是重要的战备物资,重装车辆要凭牛力。《大有》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所谓“大车”,就是重装的牛车。在《周易》中,“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象。有时,甚至用来比喻商、周。《大畜》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这是用童牛比喻商纣。童牛之上再加桎梏,比喻商纣当时受东夷的牵制。《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丧牛于易”,是商人先祖王亥的故事。用在这里,比喻文王之殁。马就更不用说,属于基本的战备资源。《大畜》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良马逐”、“闲舆卫”,是周人驱驰良马,训练车战的情形。马和牛的数量,是战争实力的重要指标。周人深切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坤》卦辞:“元亨,利牝马之贞。”《离》卦辞:“畜牝牛,吉。”之前,学者不明白《周易》为何强调畜牝马、畜牝牛。只能从柔顺之德来理解。其实,牝马、牝牛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具有繁殖的能力,可以增加马、牛的数量。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重新考察《周易》中一句长期被误读的卦辞。《晋》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历史上,学者多对这句话作宽泛的理解。如孔颖达曰:“康者,美之名也。侯谓升进之臣也。臣既柔进,天子美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为蒙赐蕃多,又亲宠频数,一昼之间,三度接见也。”据此,则“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是说受到的赏赐和恩宠。这是有代表性的说法。近代顾颉刚在《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一文中指出,康侯即卫康叔。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确证,卦辞的“康侯”,即《尚书·顾命》的卫侯、《逸周书·克殷解》的卫叔、《逸周书·作洛解》的康叔,亦即《史记》中的卫康叔。康侯名封,是周武王的同母少弟。原封在康,周公平定武庚之乱后徙封卫,故又称卫康叔。据清华简《系年》,康叔初封在“庚丘”,即是康。学者考证,康的具体地望,在今河南省禹县、临汝之间。康叔之封康,当在武王克商之后,而在周公东征之前。关于“康侯用锡马蕃庶”,李零说:“康侯用天子赏赐的马配种,培育出许多良马。”我们认为,这一说法可取。与《周易》对“牝马”、“牝牛”的强调是一贯的。进一步,我们可以推测,康侯当时被封为康侯,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替周王室蓄养马匹。顺此,“昼日三接”,不是说天子一日之间三次接见,而是说康侯一日之间多次亲自管理,以见其勤于职守。再联系武王“放马牛”的措施,我们有理由猜想,所谓“华山之阳”、“桃园之野”,指的是同一个地方,也就是康叔的封地,即嵩山南面,今河南省禹县、临汝之间的平原地带。武王把马、牛集中到这里,而把康侯分封在此负责蓄养。除了兵器,马牛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武王把马牛交给康叔管理,是出于对康叔的极大信任,因而康叔也未敢懈怠。据《左传》定公六年,“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为相睦也”。后来,周公平定东方之后,封康叔于卫(故殷墟)。再后来,周公“举康叔为周司寇”,以佐成王(《管蔡世家》、《卫世家》)。足见周公对康叔的信任。武王与周公同心,亦当如是。

《周易》之所以强调“用锡马蕃庶”,是出于战略考量。《晋》卦六爻从文王时代开始叙述,以武王克商而结束。《晋》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晋其角”,以牲畜抵其触角,比喻周人用武。“维用伐邑”,指武王伐商。“厉,吉,无咎”,是对武王克商的过程及结果的判定。按理来说,武王克商以完全的胜利而告终,断辞也应在此结束。上九在此之外,特著“贞吝”一词,似与常理不合。其实,“贞吝”不是指武王克商一事,而是提示了武王克商之后的问题,代表了《周易》作者对当时政治形势的理解和深刻的危机意识。而《晋》的卦辞所叙述的康侯之事,正是武王、周公基于这种危机感,而采取的应对措施之一。

可以看到,武王在他的时代,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试图稳定时局。不过,武王克商两年之后,就因病去世。这使刚刚建立的周朝,又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之中。这场危机的发生,是周人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集中爆发。

《蛊》:周公践祚

在《周易》中,叙述周公之事的只有《蛊》卦。虽然内容不多,但从中可以看到,周公在他的时代所具有的承前启后的关键意义。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蛊”,是“事”的意思。《序卦》:“《蛊》者,事也。”不过,蛊字本来有不好的意思。《说文》:“腹中蛊也。”指腹中有蛊虫。据《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医和指出,蛊字原意是器皿中间有蛊虫,进而认为,《周易》中的“蛊”有女子蛊惑男子的意思。因而,后世学者也都认为,《蛊》卦的“蛊”,不直接训为“事”,而是说蛊坏则必“有事”。《正义》引褚氏云:“蛊者,惑也。物既惑乱,终致损坏,当须有事也,有为治理也。故《序卦》曰:‘蛊者,事也。’谓物蛊必有事,非谓训蛊为事。”程子曰:“蛊,事也。蛊非训事,蛊乃有事也。……蛊之义,坏乱也。”义同褚氏。朱子曰:“蛊,坏极而有事也。”亦同之。这些解释都从“蛊”字的原意,引出“蛊者,事也”的论断。由于这个原因,传统认为《蛊》卦的主旨就在于“拯弊治乱”。如王弼曰:“蛊者,有事而待能之时也。”等待有能力的人出来拯治蛊乱。

传统注疏对《蛊》卦主旨的把握,与《蛊》卦的历史叙事基本吻合,诚可谓殊途同归。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蛊》卦六爻除了初爻、二爻为武王之事,余四爻都是记载周公的作为。其所谓“蛊”,首先指“事”。“干父之蛊”、“干母之蛊”,就是代劳父母之事的意思。但与当时的时局联系起来,代劳父母之事,又确有拯弊治乱的意思。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干字有两种理解。一者,匡正。《广雅·释诂一》:“正也。”虞翻曰:“干、正,蛊、事也。”显然,训正是为了对应蛊所具有的坏乱之意。一者,干事之干。《文言》:“贞固足以干事。”俞樾曰:“《蛊》卦诸干字并当作幹。……幹父之蛊,幹母之蛊,并言主领其事也。”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两者是相通的。“干父之蛊”,就是绍继父亲之事,惩治弊乱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在《周易》的历史叙事中,“干父之蛊”不是指匡正父亲的弊乱,而是指继续父亲未及整治,从而遗留至今的弊乱。就此而言,第一层讲主领父事,第二层才联系拯治弊乱较为合适。“有子考无咎”,多读为“有子,考无咎”,如孔颖达曰:“有子既能堪任父事,考乃无咎也。”有一个能堪其事的儿子,父亲就可以无咎。另有一种读法,从“有子考”为断,读考为成。尚秉和曰:“能正父蛊,故曰有子考。《逸周书·谥法》云:‘考,成也。’《左传》襄公十三年‘祢庙’疏:‘考,成也,言有成德也。’‘有子考’者,即谓有子能成就先业也。”这种说法于义为长。

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这一爻说的是武王。“干父之蛊”,武王继承文王遗志;“有子考”,武王克商,完成了文王所受的天命。《逸周书·祭公解》云:“维文王受之,惟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功。”意思是说,文王所受于天的大命,在武王的身上得到了完成。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中庸》)其中“父作之,子述之”,正是《周易》“有子考”之义。而文王的“无忧”,也即《周易》“无咎”之义。至于“厉,终吉”,是指武王伐商过程凶险,最终成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按照传统的说法,“干母之蛊”是匡正母亲弊乱的意思。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母”指的是武王、周公之母太姒。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有妇人焉,九人而已。”(《论语·泰伯》)注家以为,十人之中包括太姒。其实,太姒为武王之母,子不得臣之。不过,通过这一说法,我们不难看到太姒的功劳。从《渐》卦和《家人》的历史叙事,我们得知,太姒在文王囚羑里的时期,已经执掌了周家的家政。其功劳,主要是孕育、教养了文王的子弟,包括武王、周公这样的大才。《大雅·思齐》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赞颂了太姒在这方面的功劳。《渐》上六“其羽可用为仪”,也称扬了太姒的懿德风范。因此,“干母之蛊”,就是主领太姒之事。太姒之事,本在协调家庭内部关系。母事需要代劳,则太姒当时大概已经谢世。文王、太姒既已不在,家政方面,就要处理文王膝下的兄弟关系,及与虞芮等同姓诸侯的叔伯关系。

从历史信息来看,周的家庭或宗族关系有同心同德的一面,也有比较复杂的一面。之前我们提到,九年武王东观兵至于盟津,就是因为宗族内部没有达成一致而退兵(《同人》六二:“同人于宗,吝”)。而在周公的时代,正是作为兄弟的管、蔡,主动发起了叛乱。此外,据《左传》定公六年,“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为相睦也”。既说两人(应包含武王)相睦,则与其他兄弟并不相善,亦可想见。种种事实和传言都表明,文王之下的兄弟关系实难妥帖处理。这些不协调的因素,在文王的时代不是问题,但在文王之后,特别是太姒之后,必会逐渐显露,乃至集中爆发。从《蛊》卦的叙事来看,九二说的还是武王时代的事情。武王克商,居功至伟。《革》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是说武王威信彰著,无待占卜。但即便是在这个时候,家庭的内部关系,已经出现了隙痕。所谓“不可贞”,传统解作“不利贞固”、“不可坚贞”,是说匡正母事,应导之以柔顺,不可过于刚直。这种解法凸显了“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的道理,却不是爻辞的本义。其实,贞是贞问的意思,“不可贞”即不利于贞问。作者之所以会有“不可贞”的断语,其后必有真实的事件。我们认为,这可能是指在分封的问题上,周家兄弟产生了的分歧。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武王以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除了为挟制武庚之外,也很可能是管叔、蔡叔等主动争取的结果。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悔,恨惜。无大咎,没有大的咎害。这里再次出现的“干父之蛊”,所指与初爻不同。从历史叙事的角度看,这一爻是指周公开始主领其事。《史记·鲁周公世家》:“其后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强葆之中。周公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成王。’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三王之忧劳天下久矣,于今而后成。武王蚤终,成王少,将以成周,我所以为之若此。’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襁褓”,背负婴儿的宽带、包裹婴儿的被子。说武王驾崩之时,成王尚在强葆之中,并不可信。不过,当时的成王,能力与威信尽皆不足,无法维持周的统治,这也是真的。周公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决定践祚当国。需要注意的是,周公践天子位、摄政称王,是真正行使了王的权利。后世所说的“相王室”(《左传》定公四年)、“权代王”(《尚书·大诰》正义引郑玄),乃是出于后人的观念,而欲为周公讳,并非当时实情。王国维说:“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继武王而摄政称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况且,武王考虑到当时的情形,本就有传位周公之意,他说:“乃今我兄弟相后,我筮龟其何所即。”(《逸周书·度邑解》)兄终弟及本来合理,不用占卜。然而,周公的决定引起了一些人,特别是周家兄弟(管叔及群弟)的不满。其中,反应最大的是管叔。管叔次伯邑考和武王姬昌,排行老三。按照兄终弟及的继承法则,武王驾崩而成王年幼,本应该由他来继承王位。于是,他开始散布流言,实有争夺王位的意思。这一流言,在朝野上下、诸侯之间广泛传播。故爻辞曰“小有悔”。为了澄清事实,周公特意正告太公望、召公奭,说明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不让先王父兄所创的基业毁于我辈之手。之所以告二公,除了他们在宗亲和功臣中的地位声望,想必他们也曾为流言所动。至于成王,亦是如此。不过,这一流言终于止息,没有酿成大害,而周公也顺利践祚,故爻辞曰“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裕,宽裕。“裕父之蛊”,犹以宽裕之道干父之蛊,伊川所谓“宽裕以处其父事者也”。“往见吝”,如此以往,而生悔吝。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讲,这一爻说的是周公当政之后的事。所谓“宽裕”,从现有的历史记载看,应是指周公对待流言的态度。周公践祚的时候,流言四起,源头即是管、蔡及群弟。周公对此未尝不知。只是后来,通过周公的澄清和安抚,流言逐渐消散,也没有造成祸害。在这种情况下,周公顾及兄弟情义,没有出于政治或律法的考量,对管、蔡等加以惩处。这大概就是“裕父之蛊”的所指。不过,也由于周公的宽大处理,使得管、蔡有了时间,唆使武庚、淮夷一起叛变。《左传》定公四年:“管、蔡启商,惎间王室。”《后汉书·东夷传》:“管、蔡叛周,乃招诱夷狄。”在这场叛乱中,武庚和东夷也都是管、蔡煽动的,管、蔡才是始作俑者。因为周公的宽裕之政,以致酿成大乱,此即爻辞所谓“往见吝”。此外,《逸周书·作洛解》:“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毕。”说的是,周公立而三叔及殷东、徐奄叛,周公采取了平息父兄、安抚诸侯的策略。我们认为,这一叙述只是约略之言,顺序未必符合当时的实情。真正的叛乱,需要时间的准备。管、蔡很可能是利用了周公立后“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的时期纠集实力、准备叛乱的。而这一时期,也就是周公“裕父之蛊”的时期。当然,武庚和东夷的叛乱,正如之前所分析的,有其自身的原因或企图。管、蔡的唆使,则是直接的导火索。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用誉,有令誉。相对于上一爻“裕父之蛊”,这一爻的“干父之蛊”,显然指周公的强势执政。所谓强势,首先是指东征。管蔡流言中伤周公也就罢了,但煽动武庚、淮夷一起叛乱,则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事。故周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尚书·金縢》)我若不绳之以法,无以告慰我先王父兄。东征之后,周公以管、蔡为“不孝不友”的“元恶”,以说明不得不征之意(《尚书·康诰》)。据《逸周书·作洛解》:“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群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又据《史记·管蔡世家》:“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收殷馀民,以封康叔于卫,封微子于宋,以奉殷祀。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诸侯咸服宗周。”周公东征前后经历了三年,第一年稳定局势,第二年击溃殷商、惩处三叔,第三年征伐东夷(奄、薄姑、丰伯等)。东征之后,封康叔于卫,安抚殷商遗民。让微子在宋,承继殷商的祭祀。周公东征以完全的胜利而告终。不但最终平定了殷商,也解决了殷商末期留下的东夷“分迁淮岱,渐居中土”(《后汉书·东夷列传》)的局面。“周公东征的胜利,才使周朝基本上完成了统一的大业,才奠定了创立周朝的基础。”周朝由此坚固了在诸侯中的威信,周公也赢得了嘉美的声誉。

当时的管、蔡,武庚,都是非常有实力的诸侯。东夷更是如此。《左传》昭公十一年:“纣克东夷,而陨其身。”殷商的灭亡,很大程度上就是受到了东夷的拖累。而周公东征能如此顺利,除了周公本人的能力之外,与武王时期的战略准备不无关系。其中就包括武器的收缴和马牛的蓄养。《豳风·破斧》一诗,是东征之后所作。其中,“既破我斧,又缺我斨”,“既破我斧,又缺我锜”,“既破我斧,又缺我銶”,这些诗句通过记录武器装备的破缺,反复渲染战事的惨烈。在如此惨烈的战争中,武器装备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周人用了武王时期收缴的兵器,尚且至于破损坏缺如此,更何况已被收缴了武器的诸侯,装备更其匮乏。除了武器,战马和牛车也同样重要。之前,从传世的史料,我们无法了解康侯在战争中的实际贡献,因而也不能理解周公东征之后,竟把他封在故殷墟的卫,让他来安抚殷商遗民。但结合《周易》,周公这一决定,除了他与康侯向来亲善之外,也确有论功行赏的意思。康侯的功劳,正是《晋》卦辞所谓的“用锡马蕃庶”。他所蓄养的马牛,是周公东征的重要保障之一。

东征之后,周公遵照武王的心愿,完成了成周(洛邑)的营建,进一步巩固了对殷商及南国的统治。又实际制作了周朝的礼乐制度,奠定了周文的基础。故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又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尔》)在孔子看来,周公就是周文的代表。《尚书大传》曰:“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周公践祚七年,功绩斐然。“用誉”,不亦宜乎?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事,学者多作承事解,如孔颖达曰:“最处事上,不复以世事为心,不系累于职位,故不承事王侯,但自尊高慕尚其清虚之事。”伊川顺着“穷则独善其身”(《孟子·尽心上》)之义作了发挥。伊川曰:“是贤人君子不偶于时,而高洁自守,不累于世务者也,故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太公望之始,曾子、子思之徒是也。不屈道以徇时,既不得施设于天下,则自善其身,尊高敦尚其事,守其志节而已。”不过,这些不是爻辞的本义。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讲,这一爻是说周公摄政七年,致政成王之事。“不事王侯”,张惠言曰:“为不治王侯之事也。”尚秉和曰:“言不事王侯之事也。”这一说法是正确的。此处的“王侯”是偏义之辞,重点落在“王”上。“不事王侯”,即周公不再主领天子之事,而将王权归还给成王,亦即《尚书·洛诰》“朕复子明辟”之意。周公摄政,本因“天下未集”,为拯救周家于大艰之时,不得已而为之,非是争天子之位。然而,终不能绝天下之疑。经过七年的经营,武功既定,文治亦初见成效。这个时候,周公还政于成王,既印证了当时的初心,也断绝了天下小人的议论,使其之前的事业,得到了历史的盖棺定论。故“高尚其事”,尊高其既成之事也。《荀子·儒效》曰:“(周公)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偃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称贪焉。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所谓“不称贪”、“不称戾”,乃是后人追溯之论,在当时未必如此。故周公也有意以“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自表忠心。

周公还政成王之后,成王命周公世代居洛,而自归镐京。从而形成了所谓“自陜以西,召公主之,自陜以东,周公主之”(《史记·燕召公世家》)的基本格局。据《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在丰,病,将没,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从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尚书大传》有更为详细的记载:“三年之后,周公老于丰,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然后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成王曰:‘周公生欲事宗庙,死欲聚骨于毕。’毕者,文王之墓也。故周公薨,成王不葬于成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可知,周公之所以要从成周归周养老,除了想要事奉文王之庙外,还有让成王安心的意思。而之所以留下遗嘱,要归葬成周,是考虑到成王已命周公世守成周,故不敢远离职守。以此昭示天下我周公臣于成王之意。后来,成王将周公葬于毕,以从文王。其实是顺应了周公内心最真实的愿望。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卦辞。元亨,大亨之意。“利涉大川”,之前我们已经说明,是涉渡黄河,有征伐之意。具体在这里,是指武王伐商。至于“甲”字,《正义》引郑玄曰:“造作新令之日。”王弼曰:“创制之令也。”两者都不离新令,这当是受“治蛊”意象的影响。其实,“甲”字之义,只是“日之始,事之端也”。马融曰:“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殷商以天干纪日,一旬十日,以甲日为首。用在这里,有以周代商,新朝开辟之义。而之所以说“先三日”、“后三日”,又是由于周人的一种纪日之法。王国维考订周代金文,曾提出“四分月相说”:“古者盖分一月之日为四分。一曰初吉,谓自一日至七八日也。二曰既生霸,谓自八、九日以降至十四、五日也。三曰既望,谓十五、六日以后至二十二、三日。四曰既死霸,谓自二十三日以后至于晦也。”周原甲骨卜辞中有“既吉”、“既魄”等,似可与之形成印证。纪日而以七日为期,故在周人心目中,“七日”便有了“时变”或“完成”的意思。故《复》曰:“七日来复。”时至则来复。《震》六二、《既济》六二:“勿逐,七日得。”时过则复得。就《蛊》卦的叙事来讲,先甲三日即辛日,指商之末;后甲三日即丁日,指周之初。武王和周公,身处商周之变的当口,完成了商周的变革,故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与之相似,《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以十日的后七日,指代商末,由此突出文王征伐的意义。

从商周之变的大格局看,文王晚年征伐,平定了西土,奠定了翦商的基础;武王克商,通过牧野之战的决定性胜利,以及对殷属南国的征伐,占有了殷商王畿和南国一带,基本上接手了殷商末期的版图。周公东征,一方面重挫了殷商贵族的残余势力,使殷商故地真正得到平定;一方面讨伐东夷,解决了商末以来东夷“分迁淮岱、渐居中土”(《后汉书·东夷列传》)的局面,实现了真正的统一。周公又通过营建东都,将殷商和东土牢牢控制。实际上,只是到了周公东征、建成东都,并进一步制定礼乐制度之后,商周的变革才真正结束。文王所受的天命,也才真正完成。故成王之称“成王”,成周之称“成周”,皆取其开国大业成功之义。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孔子这句话,绝非虚言。武王奉文王木主以伐商,周公以文王之罚而东征,在《周易》中又以“干父之蛊”指代主政。但所有为,皆归之于文王,此正“继志述事”之典范。事实上,文、武、周公之间志业与政策的连续性,是周人革命成功的重要原因。且就武王与周公而言,克商之后不久,武王恐天下不定,欲传位于周公;忧心殷商未平,规划营建洛邑;又从军事考虑,收缴天下兵器,放马牛于华山之阳、桃林之野。无论周公当时有无直接参与这些策略的制定,他对武王的用意可谓心知肚明。后来,周公因成王年幼而摄政;因三叔、武庚、淮夷之叛而东征;又于东征之后,迁殷遗民,作东都成周。这些措施,无不按照当初既定的方针推进,且又真实受惠于武王未雨绸缪的战略安排(如“康侯用锡马蕃庶”)。武王与周公的相及,可谓“一以贯之”。

根据我们的研究,《周易》卦爻辞的历史叙事,以周公致政成王为最晚。这一点值得玩味。《周易》的历史叙事,从文王初年开始,一直到周公致政结束,这正是殷周之变的时间跨度。前人关于《周易》之名有一种说法,认为“周”是朝代之名,“易”是更替之义。我们的研究,无疑佐证了这一说法。此外,我们还可以推测,《周易》作者之中必有周公,理由有四:1、《蛊》卦专门叙述了周公之事,并以之为《周易》全部历史叙事的结束;2、《蛊》卦的叙事,明显站在周公的角度;3、相对于文王和武王,《周易》只有一卦叙述周公之事,与作者的谦逊相符;4、《周易》专门提到“康侯”,而不及其它兄弟,与“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为相睦”(《左传》定公六年)的传说相合。当然,《周易》的名义或作者,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将在其它地方专题讨论,在此不便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