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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若昕 :“史事易”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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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周易研究》2020年第5期      作者: 程若昕           2022-11-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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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若昕 :“史事易”发微


程若昕,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哲学博士,现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易学。在《周易研究》《福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四库提要》所谓“两派六宗”,是指易学史上存在不同的解《易》思路与解《易》宗旨,而非分门别派。长久以来,学界对“史事宗”“史事易”“以史证《易》”等概念缺乏明确界定,以致“史事易”研究难以取得重大突破。概言之,“以史证《易》”是一种解《易》方法,见于《易传》和郑玄、干宝、程颐等人的著作,并不仅限于“史事易”。“史事易”的本质特征也不在于使用“以史证《易》”的方法,而在于其解《易》宗旨。观李光、杨万里著作可见,“史事易”的目标并非简单地讲述史事、认识历史,而是要透过史事探求贯通天人的大中至正之道,进而关切现实、针砭时弊。这才是“史事易”有别于其它义理学的核心特质。

“史事宗”之概念雏形首见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总叙·易类小序》:

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讥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瑗、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

李、杨二人代表的“参证史事宗”作为易学“六宗”之一,其特点在于“以史事证经学”。在“史事宗”概念明确提出之前,全祖望已注意到杨万里解《易》的特殊之处。他认为,“以史事证经学”是一种“得意忘象,得象忘言”的思路。杨万里引史事而不拘泥于史事,背后蕴含着易理。清人张时彻说:“尝得杨诚斋《易传》而读之,以十翼解经,以理明繇,以事证理,盖豁然有契于衷,曰斯所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者乎?斯所谓‘有君子之道四焉’者乎?惜也宋朝取而藏之秘阁,而不颁布于天下,今之学者知有程、朱之易,而不知有杨氏之易,斯易道之所以未大明也。”张时彻对《诚斋易传》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杨万里在以传解经方面超越了程朱,并积极肯定“以事证理”的重要意义。依此观之,古人心目中的“引史证经”包含着义理思想,并不只是一种解《易》方法。

今人对“史事宗”的研究更加深入。其中,“参证史事”能否称为一个解《易》流派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余敦康认为,“参证史事”基于对《周易》拨乱反正作用的认知,从万变的史事中探寻不变的规律,背后蕴含着易理。虽然余先生肯定“史事宗”是宗派,但对其方法与思路的分析尚不明确。张善文从“两派六宗”说出发,认为“史事宗”是义理派的分支。李光、杨万里开创了此一流派,但其渊源可追溯至《易传》,干宝、程颐等人的解《易》风格对其亦有影响。张先生的“史事宗”研究可谓开其一端,但对“援史证《易》”与“史事宗”是否有所区别并未详细论述。曾华东对“史事宗”与“以史证《易》”作了区分。他认为,“所谓‘史事宗’就是以记事为能事、为职分来诠释《周易》的......杨万里‘以史证易’无疑使‘易本卜筮’的《周易》进行一次了彻底的脱巫”,“史事宗”强调用,具有求真务实的特点。黄忠天对“史事宗”做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他把李、杨代表的流派称为“史证派”,“史证派”与“史料派”同属“史事派”。朱伯崑则认为,“引史证经”是一种解《易》方法,称不上思想流派。程颐即已运用此一方法,杨万里继承之、深化之,其大量引史是为了实用,这一点有别于《程氏易传》。综上可见,认肯“史事宗”为流派者多从义理出发,主张“史事宗”是义理派的分支,其所引史事背后蕴含着义理。否定“史事宗”为流派者则认为“以史证《易》”的方法不足以形成思想。

由于学界长久以来对“史事宗”“史事易”等概念缺乏明确界定,有关史事易学的诸多问题一直存在争议,难以取得重大突破。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对“史事易”的概念界定、核心特质及其与“以史证《易》”的异同展开辨析。

01

“史事宗”“以史证《易》”“史事易”之辨

这里先对解《易》宗旨、解《易》思路、解《易》方法略作辨析:解《易》宗旨即易学著作背后的核心目标、意图,反映了易学家的易学观和思想倾向;解《易》思路是基于解《易》宗旨的思考线索,具体表现为或象数、或义理、或二者兼有;解《易》方法是服务于解《易》宗旨、解《易》思路的技术手段,其最典型、最直观的表现是各种解《易》体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并未明确提出“史事宗”的概念。“史事宗”一词,实为后人省去“参证”二字而成,故探讨四库馆臣的分类时,暂用“参证史事宗”为宜。值得注意的是,在《四库提要》中,“参证史事宗”与“参证史事”是有区别的:“参证史事宗”是作为易学宗派出现的,“参证史事”则是一种解《易》方法。这种解《易》方法在《易传》中就已存在。《四库提要》还说:“夫引事证经,郑氏《易》注即有之。至《吴园易解》《诚斋易传》,始大畅厥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297)由此可知,四库馆臣对解《易》方法和易学宗派有着清楚的区分。

各《提要》中出现“引史证《易》”“参证史事”之类的词句不在少数,所涉书目共18本。不过,程颐《周易程氏传》虽也使用了这种方法,但《提要》并未点出,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四库馆臣不认为这是程颐解《易》的特点;二是《提要》中的“参证史事”等词句应为“参证史事宗”所专有。然而,李杞《用易详解》的提要不仅言及“史事”,更曰“老庄”。依此看,《用易详解》既能归入王弼之“说以老庄”,又能归入李、杨之“参证史事”,这显然与分宗立派的意图不符。据此推知,《提要》称“引史证《易》”,并不等于把该书归入“参证史事宗”。并且,从纪昀所言“通此意以解《易》,则《易》无门户矣”来看,宗派、门户之分未必是纪昀认可的思路。

事实上,四库馆臣所谓的“两派六宗”与今人所说的“宗派”含义不同。“两派”之“派”,不解作流派,解作分支更合理。“两派六宗”,是指易学史上存在不同的解《易》思路与解《易》宗旨,而非分门别派。不过,由于《四库提要》论说简短,语义不明,后人遂将“两派六宗”视为“一刀切”式的流派划分。例如,曾华东认为,杨万里等人的“史事宗”把史证作为《周易》的前提预设,以此反驳卜筮的神秘性;用易史合一贯通人事,突破了“儒理宗”的天理、天道层面,从而形成了一个宗派。这种看法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它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的“参证史事”误认作一个流派。其次,史事易不是把《易》与史等同。《周易》的复杂性虽然会导致解《易》路数的不同,但易学的主旨在于诠释《周易》,而不能以《易》为史。杨万里固然重视《易》与《春秋》,但《诚斋易传》始终是以易理为第一位的,史的成分再多也是为了诠释易理。如果把二者等同甚至颠倒,则根本不能称之为易学著作,更不能算作是易学流派。最后,杨万里的易学确实“贯通道体及用”。不过,程颐在人事层面也下了很大功夫。就此而言,很难说杨万里的“史事宗”突破了程颐的“儒理宗”而自成一派。

从现有研究来看,正是由于“史事宗”的概念界定不够清晰,学者们在相关问题上才难以达成共识。部分学者认为,解《易》方法反映了学术思想,故应以解《易》方法划分流派。黄忠天曾对历代《易》家引证史事的体例演进予以梳理,且立足于“以史证《易》”的多寡来论述史事易的形成过程。这种做法忽略了“史事宗”与“以史证《易》”的区别。部分学者从解《易》思路的角度展开分析,着重辨明象数与义理。然而,从《易传》开始,解《易》思路便是象数、义理兼具,后世鲜有完全偏于一端者。不仅如此,仅凭解《易》思路划分流派存在牵强、粗疏之弊,可能会引发其它问题。例如,黄忠天认为,李杞易学属于“参证史事宗”,但又具有明显的象数特征,故“史事宗”并不全属于义理派。这种看法也建立在对“两派六宗”的误读之上。按学界主流观点,“史事宗”易学即使不与“老庄易”“儒理易”有所区分,其属于义理派当无疑问。

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搁置分门别派的思路,从解《易》宗旨入手加以考察。若以解《易》宗旨作为标尺,则“两派六宗”的流派分类既不准确、也不细致。全祖望认为,程颐与杨万里的解《易》思路均承自王弼,但两家易学明显不同。这种不同,源于更为本质的解《易》宗旨。换言之,杨万里易学“参证史事”的宗旨有别于程颐。探寻这一宗旨,是本文的一项主要任务。同时,本文把这种解《易》宗旨的易学称为“史事易”,以区别于“史事宗”这一较为模糊的概念。

02

“史事易”的核心特质

前文已言,作为解《易》方法的“以史证《易》”,见于《易传》和郑玄、干宝、程颐等人的著作,并不仅限于史事易。反过来说,“史事易”的本质特征也不在于使用“以史证《易》”的方法,而在于其解《易》宗旨。

杨万里曰:“文王遭纣羑里之祸而演易,不以己之忧患忘天下后世之忧患,乃推己之忧患虑天下后世之忧患,其于忧患可谓亲履而备尝之矣。”文王因忧患而作《易》,杨万里解《易》的出发点亦在于人事忧患,且以史之忧患提醒现实之忧患。如其注萃卦曰:“昔者天下之散也,何从而聚也?刑错不式之治,生于反商政之日;烟火万里之富,生于除秦网之时,是可忘哉……今者天下之聚也,谁得而散也?永嘉之祸生于平吴之功,天宝之乱生于开元之治,是可惧哉。”(《诚斋易传》,第159)散乱之时已生萃聚之萌芽,有刑法而无处可用的局面始于推翻商政之时,海晏河清的局面始于秦政破灭之日。另一方面,萃盛之时也应警惕萌生散乱、盛极而衰,永嘉之乱萌于平吴之时,天宝之乱萌于开元盛世。由此可见杨万里之忧患意识,知警惧、思预防之深。又曰:“后之观吾《易》者,以百物求大道,以危辞求安平,惧之于始,惧之于终,则其要归于吉而无咎矣。”(《诚斋易传》,第277)“以百物求大道”,即从具体事物、事件中推求天道规律,为史事找到理论依据,从而将史事与天道联系起来,在二者间展开相互诠释。李杞亦有类似言论:“夫时变之来无穷,而《易》之理亦与之无穷,善用之则吉,不善用之则悔吝。古之圣人所以周流变化,而前民之用者,皆用《易》之妙也。尧舜之揖逊,汤武之征伐,伊周之达,孔孟之穷,在天下有如是之时,在《易》有如是之理,在圣人有如是之用。”李杞在强调用的同时,也强调“用”本于天时、易理。《易》之理要发扬天时,以史事说《易》即是择取符合《易》理的史事加以阐发,进而指导人事。

综上,“史事易”的目的并非简单地讲述史事、认识历史,而在于透过史事认知普遍的天道、理则,进而准确地指导社会、人事。至于“以史证《易》”的方法,只是构成“史事易”的一部分,是“史事易”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问题在于,“史事易”的说理有何特殊之处?其引史是为了说明什么道理?与其他“明人事”的义理易有何区别?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兹以李光《读易详说》、杨万里《诚斋易传》的革卦注文为例,对“史事易”的核心特质作一分析。

李光注革卦卦辞“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曰:

革,变革也……其大者莫如革命,汤武之事,圣人所不得已也。其次则法度有不适于时不便于民者,势不可不革也。三代之政,有不得而尽循者,庄周曰:“今蕲行周与鲁,是犹推舟于陆也。”此势之不可不革者,革之必骇人之耳目,“非常之原,黎民惧焉”,圣人睹利害之未然,而众人见利害之巳然。汉之贾生欲改正朔、易服色,知七国之必变,而大臣绛灌尚不能用,况无知之愚民乎?故“已日乃孚”者,见其利害之形而无可疑者也。虽然革之道天下之至难,非具元亨利贞之四德未有革之而不悔者。有此四德,则体与乾合,可以大有为于天下,有所不革,革之无不当,革之无不当则悔可亡矣。

李光释“革”为变革,与传统解释无甚出入。他将变革分为“革命”与“变法”,顺应《彖传》言“汤武革命”,但未作过多发挥,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变法”上。李光认为,变法是因为旧法度不适合新时代,不得不变。即使是三代之政,不合时宜之处也不能沿袭,否则将劳而无功。至此,李光都是从正面阐述变革之义。后面却话锋一转,对汉代贾谊改革予以批判,认为其与民心相背,若颁布施行,则百姓骇然、国之将崩。在他看来,改革必须具备元亨利贞四德。在此,李光大量引用史料、典故,主要目的是说不要随意变法。这一论点与程颐的义理易学截然不同。程颐注曰:“变其故,则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后人心信从。”“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程颐强调的是,好的政令也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令百姓信服。程、李二人的解释为何相去甚远?李光引贾谊变法招致七国之乱的目的是什么?这要结合其现实处境加以分析。

李光是两宋之际的名臣,以师礼求学于刘安世,刘安世与其师司马光同为“元祐党人”,皆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遭到蔡京等人的迫害。李光曾上书宋高宗,直言王安石变法会让国家陷入危机。他说:“太祖、太宗创业之艰难,真宗、仁宗守成之不易,规模宏远矣。安石欲尽废祖宗法度……蔡京兄弟祖述其说,五十年间搢绅受祸,生灵被害,海内流毒,而祖宗法度、元老大臣扫荡禁锢,几无余蕴矣……今言者又创为熙丰之说,以安石为大贤臣,恐此论一出,流闻四方,鼓惑民听,人心一失,不可复收,非朝廷之福也。”由此可知,李光注革卦引用贾谊变法招致国祸之事,乃是为了申明自己反对变法的政治主张。

杨万里的革卦注文,亦表达了类似看法:

易之道至于革,圣人……惧于革也……革者,圣人之不得已也……故戒之曰“巳日乃孚”。又曰“革而信之”,言其初之未信也。曰“元亨,利贞,悔亡”,又曰“革而当,其悔乃亡”,言革之而非大亨、非大利、非大正,皆革而不当也,其能无悔乎?“革而不信”,革而“有悔”,则如勿革。故曰:圣人惧于革也。然则何以能“革而信”“革而当”乎?曰:彼之所以失见,此之所以得灼。知其理于未革之先……未革而民愿之,将革而民从之,相庆其举于既革之后……如是者,可以“革而信”“革而当”矣。天地得此理,故革而四时成;汤武得此理,故革而天人说。革之时岂细故哉?可不惧哉?秦之变法,赵之胡服,莽之革汉,灵宝之革晋,岂曰“革而信”“革而当”也乎?(《诚斋易传》,第173页。)

此间,杨万里反复强调圣人惧于革、戒于革,唯有大亨、大利、大正才能变革成功。后半段更是勇于突破传统观点,将秦之变法、赵之胡服骑射、王莽代汉一概视为时机不当、不能信服于民的反面事例。相较前文顺应经传作解,后文引史事之论未免有跳脱经传之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杨万里与李光一样有其现实指向。关于王安石变法,杨万里曾言:“太祖创业,太宗继之,真宗、仁宗守之,四圣相承所以酌百王之制,立一代之法。虽尧舜复起不能易也。自王安石变法而天下始弊,自章惇蔡卞和之而天下始乱。光尧中兴,尽复旧贯,陛下绍统一遵家法,社稷之福。”在他看来,一朝有一朝之制度,祖宗之法不可轻易更改。宋朝之法创于宋太祖,至仁宗之时大兴,王安石却以变法开启祸端。

由革卦注文可见,李光、杨万里的“史事易”不仅要从《周易》中探求贯通天人的大中至正之道,更要关切现实、针砭时弊———这正是“史事易”的核心特质,而与其它义理易学的宗旨有所区别。《四库提要》评价李光《读易详说》云:“光作是书,切实近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71)“切实近理”四字,即是对“史事易”探寻大道而又面向现实这一核心特质的点示。

03

结语

概言之,“史事易”一面透过具体的史事来认知普遍的天道规律和社会理则,一面又以天道规律和社会理则指导人事实践,借史事表达其忧患意识、现实关怀、政治主张。诚如林忠军所言:“宋代史事宗要用史证的方法,把《周易》阐发为一种普通的、近人事的理论,虽然他们有时亦引老庄‘天道’和程氏‘天理’,但经过论证归根到底,把它变成一种具有实践意义的社会的理论。”“他们大量援引史事,以史证理,使其理论成为宋代乃至整个易学史最为切近人事、最具说服力的义理之学……把《周易》阐发为一部名副其实的经世致用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