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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十----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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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风水业协会秘书处      作者:李鼎祚           2020-11-0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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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十----卷十三


卷十

《序卦》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崔觐曰:困极于劓刖,则反下以求安,故言“困乎上必反下”也。

(巽下坎上)。井:

郑玄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互体离兑,离外坚中,虚瓶也,兑为暗泽,泉口也。言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井以汲人,水无空竭,犹人君以政教养天下,惠泽无穷也。

改邑不改井,

虞翻曰:泰初之五也。坤为邑,乾初之五折坤。故“改邑”。初为旧井,四应甃之,故“不改井”。

无丧无得,往来井井。

虞翻曰:无丧,泰初之五。坤象毁坏,故“无丧”。五来之初,失位无应,故“无得”。坎为通,故“往来井井”。往谓之五,来谓之初也。

汔至,亦未繘井,

虞翻曰:巽绳,为繘,汔,几也。谓二也。几至初改,未繘井,未有功也。

羸其瓶,凶。

虞翻曰:羸钩罗也。艮为手,巽为繘,离为瓶,手繘折其中,故“赢其瓶”。体兑毁缺,瓶缺漏,故“凶”矣。

干宝曰: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养民性命而清洁之主者也。自震化行,至于五世,改殷纣比屋之乱俗,而不易成汤昭假之法度也。故曰“改邑不改井”。二代之制,各因时宜,损益虽异,括囊则同,故曰“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也。当殷之末,井道之穷,故曰“汔至”。周德虽兴,未及革正,故曰“亦未繘井”。井泥为秽,百姓无聊,比者之间,交受涂炭,故曰“羸其瓶,凶”矣。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

荀爽曰:巽乎水,谓阴下为巽也。而上水,谓阳上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井养而不穷也。

虞翻曰:兑口饮水,坎为通,往来井井,故“养不穷也”。

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

荀爽曰:刚得中,故为“改邑”。柔不得中,故为“不改井”也。

无丧无得。

荀爽曰:阴来居初,有实,为“无丧”。失中,为“无得”也。

往来井井,

荀爽曰:此本泰卦。阳往居五,得坎为井;阴来在下,亦为井,故“往来井井”也。

汔至亦未繘,

荀爽曰:汔至者,阴来居初下。至汔,竟也。繘者,所以出水通井道也。今乃在初,未得应五,故“未繘”也。繘得,绠汲之具也。

未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应五,故“未有功也”。

羸其瓶,是以凶也。

荀爽曰:井,谓二。瓶,谓初。初欲应五,今为二所拘羸,故“凶”也。

孔颖达曰:计覆一瓶之水,何足言凶?但此喻人德行不恒,不能善始令终,故就人言之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

王弼曰:木上有水,上水之象也。水以养而不穷也。

君子以劳民劝相。

虞翻曰:君子谓泰乾也。坤为民;初上成坎,为劝,故“劳民劝相”。相,相助也。谓以阳助坤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干宝曰:在井之下体,本土爻,故曰“泥”也。井而为泥,则不可食,故曰“不食”。此托纣之秽政不可以养民也。旧井,谓殷之未丧师也。亦皆清洁,无水禽之秽,又是况泥土乎!故“旧井无禽”矣。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虞翻曰:食,用也。初下称泥。巽为木果,无噬嗑食象。下而多泥,故“不食”也。乾为旧,位在阴下,故“旧井无禽,时舍也”。谓时舍于初,非其位也。与乾二同义。

崔觐曰:处井之下,无应于上。则是所用之井不汲,以其其多涂久废之井,不获以其时舍。故曰“井泥不食,旧井无禽”。禽,古擒字,禽,犹获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虞翻曰:巽为谷,为鲋。小鲜也。离为瓮。瓮瓶毁缺,羸其瓶凶,故“瓮敝漏”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崔觐曰:唯得于鲋,无与于人也。井之为道,上汲者也。今与五非应,与初比,则是若谷水不注,唯及于鱼,故曰“井谷射鲋”也。瓮敝漏者,取其水下注,不汲之义也。

案:鱼,阴虫也。初处井下体,又阴爻,鱼之象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

荀爽曰:渫去秽浊,清洁之意也,三者得正,故曰“井渫”。不得据阴,喻不得用,故曰“不食”。道既不行,故“我心恻”。

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荀爽曰:谓五可用汲三,则王道明而天下并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干宝曰:此托殷之公侯。时有贤者,独守成汤之法度,而不见任,谓微箕之伦也。故曰“井渫不食,为我心恻”。恻,伤掉也。民乃外附,故曰“可用汲”。周德来被,故曰“王明”。王得其民,民得其王,故曰“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甃,无咎。

荀爽曰:坎性下降,嫌于从三。能自修正,以甃辅五。故“无咎”也。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虞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垒井称甃。坤为上。初之五成篱,离火烧土,为瓦治象。故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

虞翻曰:泉自下出称井。周七月,夏之五月,阴气在下。二已变坎,十一月为寒泉。初二已变,体噬嗑食。故“冽寒泉食”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崔觐曰:冽,清洁也。居中得正,而比于上。则是井渫水清,既寒且洁,汲上可食于人者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虞翻曰:幕,盖也。收,谓以辘轳收繘也。坎为车,应巽绳,为繘。故“井收勿幕”。有孚谓五坎。坎为孚,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虞翻曰:谓初二已变,成既济定,故“大成也”。

干宝曰:处井上位,在瓶之水也,故曰“井收幕覆”也。井以养生。政以养德。无覆水泉而不惠民。无蕴典礼而不兴教。故曰“井收网幕”。网幕,则教信于民。民服教,则大化成也。

《序卦》曰:井道不可不革也,故受之以革。

韩康伯曰:井久则浊秽,宜革易其故也。

(离下兑上)。革:

郑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

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虞翻曰:遁上之初,与蒙旁通。悔亡,谓四也。四失正,动得位,故“悔亡”。离为日,孚谓坎。四动体离,五在坎中,故“已日乃孚”。以成既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故“元亨利贞,悔亡”矣。与《乾·彖》同义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

虞翻曰:息,长也。离为火,兑为水。《系》曰:润之以风雨。风,巽。雨。兑也。四革之正,坎见,故独于此称水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虞翻曰:二女,离兑。体同人象。蒙艮为居,故“二女同居”。四变体两坎象,二女有志。离火志上,兑水志下。故“其志不相得”。坎为志也。

已曰乃孚,革而信之。

干宝曰:天命已至之日也。乃孚,大信著也。武王陈兵孟津之上,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国,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未可也。还归。二年,纣杀比干,囚箕子,尔乃伐之。所谓“已日乃孚,革而信”也。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虞翻曰:文明谓离。说,兑也。大亨谓乾。四动成既济定,故“大亨以正,革而当位,故悔乃亡”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

虞翻曰:谓五位成。乾为天。蒙坤为地,震春。兑秋。四之正,坎冬离夏,则四时具坤,革而成乾,故“天地革而四时成”也。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虞翻曰:汤武谓乾,乾为圣人。天谓五,人谓三。四动,顺五应三,故“顺天应人”。巽为命也。

革之时大矣哉。

干宝曰:革天地,成四时;诛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

崔觐曰:火就燥,泽资湿,二物不相得,终宜易之,故曰“泽中有火,革”也。

君子以治历明时。

虞翻曰:君子,遁乾也。历象谓日月星辰也。离为明,坎为月。离为日,蒙艮为星。四动成坎离,日月得正,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干宝曰:巩,固也。离为牝牛。离爻本坤,黄牛之象也。在革之初,而无应据,未可以动,故曰“巩用黄牛之革”。此喻文王虽有圣德,天下归周,三分有二,而服事殷,其义也。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虞翻曰:得位无应,动而必凶,故“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荀爽曰:日以喻君也。谓五已居位为君。二乃革意去三应五。故曰“已日乃革之”。上行应五,去卑事尊,故曰“征吉,无咎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崔觐曰:得位以正,居中有应。则是汤武行善,桀纣行恶,各终其日,然后革之,故曰“已日乃革之,行此有嘉”。

虞翻曰:嘉谓五,乾为嘉。四动承五,故“行有嘉”矣。

九三,征凶,贞厉。

荀爽曰:三应于上,欲往应之,为阴所乘故曰“征凶”。若正居三,而据二阴,则五来危之,故曰“贞厉”也。

革言三就,有孚。

翟元曰:言三就上,二阳乾得共有信,据于二阴,故曰“革言三就,有孚”。于二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崔觐曰:虽得位以正,而未可顿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虽诛元恶,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习俗不安,故曰“征凶”。犹以正自危,故曰“贞厉”。是以武王克纣,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二就也。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大赉于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动成既济定,故“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虞翻曰:革而当,其悔乃亡。孕谓五也。巽为命。四动五坎改巽,故“改命吉”。四乾为君,进退无恒,在离焚弃,体大过死,传以比桀纣。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故“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四动成坎,故“信志也”。

干宝曰:爻入上象,喻纣之郊也。以逆取而四海顺之。动凶器而前歌后舞。故曰“悔亡”也。中流而白鱼入舟,天命信矣,故曰“有孚”。甲子夜陈,雨甚,至水德宾服之祥也。故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虞翻曰:乾为大人,谓五也。蒙坤为虎变。传论汤武以坤臣为君占,视也。离为占。四未之正,五未在坎,故“未占有孚”也。

马融曰:大人虎变,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干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柄也。

宋衷曰:阳称大,五以阳居中,故曰“大人”。兑为白虎,九者变爻,故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虞翻曰:乾为大明,四动成离,故“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

虞翻曰:蒙艮为君子,为豹。从乾而更。故“君子豹变”也。

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虞翻曰:阴称小人也。面谓四。革为离,以顺承五。故“小人革面”。乘阳失正,故“征凶”。得位,故“居贞吉”。蒙艮为居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陆绩曰: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豹,虎类而小者也。君子小于大人。故曰“豹变其文蔚也”。

虞翻曰:蔚,蔇也。兑小。故“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虞翻曰:乾,君,谓五也。四变顺五,故“顺以从君也”。干宝曰:君子、大贤,次圣之人。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属。蔚,炳之次也。君圣臣贤,殷之顽民,皆改志从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必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卒之士,使为诸侯,故曰“征凶,居贞吉”。得正有应,君子之象也。

案:兑为口,乾为首,今口在首上,面之象也。乾为大人,虎变也。兑为小人,革面也。

《序卦》曰: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韩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巽下离上)。鼎:

郑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体乾兑。乾为金,兑为泽,泽钟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养人,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谓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壮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进上行,得中应乾五刚,故“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荀爽曰:震人离下,中有乾象。木火在外,金在其内,鼎镬亨饪之象也。

虞翻曰:六十四卦,皆观象系辞,而独于鼎言“象”,何也?象事知器,故独言象也。

《九家易》曰: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乾兑。乾金兑泽。泽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镬享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则调和阴阳,下而抚毓百姓,鼎能熟物养人,故云“象也”。牛鼎受一斛,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三足,以象三台,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羊鼎五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以铜。豕鼎三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铜,士铁。三鼎形同,亨饪煮肉,上离阴爻为肉也。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虞翻曰:圣人谓乾。初四易位,体大畜。震为帝,在乾天上,故曰“上帝”体颐象,三动噬嗑食,故“以享上帝”也。大享谓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贤之能者,称圣人矣。

巽而耳目聪明,

虞翻曰:谓三也。三在巽上,动成坎离,有两坎两离象,乃称“聪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巽而耳目聪明”。眇而视,不足以有明。闻言不信,聪不明。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虞翻曰:柔谓五得上中,应乾五刚。巽为进。震为行。非谓应二刚,与睽五同义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

荀爽曰:木火相因,金在其间。调和五味,所以养人。鼎之象也。

君子以正位凝命。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鼎五爻失正,独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体姤,谓阴始凝,初巽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颠趾,

虞翻曰:趾,足也。应在四。大壮震为足,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故“鼎颠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虞翻曰:初阴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兑为妾,四变得正成震。震为长子,继世守宗庙,而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无咎”矣。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

荀爽曰:以阴承阳,故“未悖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

虞翻曰:出初之四,承乾五,故“以从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为实,故鼎有实也。坤为我,谓四也。二据四妇,故相与为仇。谓三变时四体坎,坎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历险,二动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虞翻曰:二变之正,艮为慎。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虞翻曰:不我能即吉,故“终无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动成两坎,坎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变时,震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离为雉,坎为膏。初四已变,三动体颐。颐中无物,离象不见,故“雉膏不食”。

方雨,亏悔,终吉。

虞翻曰:谓四已变,三动成坤。坤为方,坎为雨,故曰“方雨”。三动亏乾,而失位悔也。终复之正,故“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虞翻曰:鼎以耳行。耳革行塞,故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虞翻曰:谓四变时震为足,足折入兑故“鼎折足”。兑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则公餗覆。言不胜任。象入大过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体,犹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谓调阴阳,鼎谓调五味。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倾败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属。公者,四为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既覆公餗,信有大罪。刑罚当加,无可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虞翻曰:离为黄,三变坎为耳,故“鼎黄耳”。铉谓三,贯鼎两耳。乾为金。故“金铉”。动而得睚,故“利贞”。

干宝曰:凡举鼎者,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贵,中之美也,故曰“金铉”。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贞”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陆绩曰:得中承阳,故曰“中以为实”。

宋衷曰:五当耳中,色黄,故曰“鼎黄耳”。兑为金,又正秋,故曰“金铉”。公侯,谓五也,上尊故玉,下卑故金。金和良,可柔屈,喻诸侯顺天子。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虞翻曰:铉谓三,乾为玉铉。体大有上九:“自天右之。”位贵据五,三动承上,故“大吉,无不利”。谓三亏悔,应上成未济。虽不当位,六位相应,故“刚柔节”。《彖》曰:“巽,耳目聪明”,为此九三发也。

干宝曰:玉又贵于金者。凡烹饪之事,自镬升于鼎。载于俎,自俎入口。馨香上达,动而弥贵,故鼎之义,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饪,不失其和。金玉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贤,天王圣明之象也。君臣相临,刚柔得节。故曰“吉无不利”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节。上体乾为玉,故曰“玉铉”。虽非其位,阴阳相承,刚柔之节也。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崔觐曰:鼎所以烹饪,享于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长子”也。

(震下震上)。震:亨。

郑玄曰:震为雷。雷,动物之气也。雷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中国之人也。故谓之震。人君有善声教,则嘉会之礼通矣。

震来虩虩,

虞翻曰:临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谓四也。来应初命,四变而来应已。四失位多惧,故“虩虩”。之内曰来也。

笑言哑哑,

虞翻曰:哑哑笑且言,谓初也。得正有则,故“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虞翻曰:谓阳从临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故当震百里也。坎为棘、匕。上震为鬯。坤为丧。二上之坤,成震体坎,得其匕鬯,故“不丧匕鬯”也。

郑玄曰:雷发声闻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国。内则守其宗庙社稷,为之祭主,不亡匕与鬯也。人君于祭之礼,匕牲体荐鬯而已,其余不亲也。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载之。鬯,秬酒,芬芳条鬯,因名焉。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惧变承五应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则,法也。坎为则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虞翻曰:远谓四,近谓初。震为百,谓四出惊远。初应惧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虞翻曰:谓五出之正。震为守,艮为宗庙社稷,长子主祭器,故“以为祭主也”。

干宝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为诸侯,故主社稷。为长子,而为祭主也。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匕牲体,荐鬯酒,人君所自亲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虞翻曰:君子谓临二。二出之坤四,体以修身,坤为身。二之四,以阳照坤,故“以恐惧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虞翻曰:虩虩谓四也。初位在下,故“后笑言哑哑”。得位,故“吉”也。

干宝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来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哑哑,后受方国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阳称福。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得正,故“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厉,危也。乘刚,故“厉”。亿,惜辞也。坤为丧。三动离为蠃蚌,故称“贝”。在艮山下,故称“陵”。震为足,足乘初九故“跻于九陵”。震为逐,谓四已体复象,故“丧贝勿逐”。三动时离为日,震数七,故“七日得者”也。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干宝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无应,而以乘刚为危。此托文王积德累功,以被囚为祸也。故曰“震来厉”。亿,叹辞也。贝,宝货也。产乎东方,行乎大涂也。此以喻纣拘文王,闳夭之徒。乃于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贝,而以赂纣也。故曰“亿丧贝”。贝,水物,而方升于九陵。今虽丧之,犹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书》曰: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虞翻曰:死而复生,称苏。三死坤中,动出得正,震为生,故“苏苏”。坎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见,故“无眚”。《春秋传》曰:晋获秦谍,六日而苏也。

九四:震遂泥。

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与屯五同义,故“未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

虞翻曰:往谓乘阳,来谓应阴;失位乘刚,故“往来厉”也。

亿无丧有事。

虞翻曰:坤为丧也。事谓祭祀之事。出而体随,王享于西山,则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故“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虞翻曰:乘刚山顶,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虞翻曰:动出得正,故“无丧”。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

翻虞曰:上谓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动,应在离,故“矍矍”者也。

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虞翻曰:上得位,震为征,故“征凶”。四变时,坤为躬。邻谓五也。四上之五,震东兑西,故称“邻”。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谓三已变,上应三,震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虞翻曰:谓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邻戒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觐曰:震极则征凶。婚媾有言,当须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动,止之”矣。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郑玄曰: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虞翻曰:观五之三也。艮为多节,故称“背”。观坤为身,观五之三,折坤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见,故“不获其身”。震为行人,艮为庭,坎为隐伏,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三得正,故“无咎”。

案:艮为门阙,今纯艮,重其门阙。两门之间,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

虞翻曰:位穷于上,故“止也”。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虞翻曰:时止谓上阳穷止,故“止”。时行谓三体处震,为行也。

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虞翻曰:动谓三,静谓上。艮止则止,震行则行,故不失时。五动成离,故“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

虞翻曰:谓两象各止其所。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虞翻曰:艮其背,背也。两象相背,故“不相与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案:其义已见繇辞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三君子位。震为出。坎为隐伏,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虞翻曰:震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变得正故“无咎,永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长,为股。艮小,为腓。拯,取也。随谓下二阴,艮为止,震为动,故“不拯其随”。坎为心,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违听也。

虞翻曰:坎为耳,故“未违听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厉阍心。

虞翻曰:限,要带处也。坎为要。五来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为背,坎为脊;艮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为心。厉,危也。艮为阍。阍,守门人。坎盗动门,故“厉阍心”。古阍作熏字。马因言熏灼其心,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为勋,读作动。皆非也。

《象》曰:艮其限,危阍心也。

虞翻曰:坎为心,坎盗动门,故“危阍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虞翻曰:身,腹也。观坤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无咎”。或谓妊身也。五动则四体离妇。离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阳施,故“无咎”。《诗》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虞翻曰:艮为止,五动乘四则妊身,故“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辅面颊骨,上颊车者也。三至上,体颐象,艮为止,在坎车上。故“艮其辅”。谓辅车相依。震为言。五失位悔也。动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虞翻曰:五动之中,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无应静止,下据二阴,故“敦艮,吉”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虞翻曰:坤为厚,阳上据坤,故“以厚终也”。

卷十一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崔觐曰:终止虽获敦艮,时行须渐进行,故曰“物不可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谓四。归,嫁也。坤三之四承五,进得位,往有功。反成归妹,兑女归吉。初上失位。故“利贞”,可以正邦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虞翻曰:三进四,得位。阴阳体正,故“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四进承五,故“往有功”。巽为进也。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

虞翻曰:谓初已变,为家人。四进已正,而上不正。三动成坤,为邦。上来反三。故“进以正,可以正邦”。其位刚得中,与家人道正同义。三在外体之中,故称“得中”。《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谓三也。此可谓上变既济定者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虞翻曰:止,艮也。三变震为动。上之三据坤。动震成坎,坎为通。故“动不穷”。往来不穷谓之通。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居贤德善俗。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贤德。坤阴小人柔弱,为俗。乾四之坤为艮,为居。以阳善阴。故“以居贤德善俗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虞翻曰:鸿,大雁也。离五,鸿。渐,进也。小水从山流下称干。艮为山,为小径。坎水流下山。故“鸿渐于干”也。艮为小子。初失位,故“厉”。变得正。三动受上成震,震为言。故“小子厉,有言,无咎”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艮为山石。坎为聚,聚石称磐。初已之正,体噬嗑食,坎水阳物,并在颐中,故“饮食衎衎”。得正应五,故“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素,空也。承三应五,故“不素饱”。

九三:鸿渐于陆,

虞翻曰:高平称陆。谓初已变,坎水为平。三动之坤,故“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虞翻曰:谓初已不正。三动成震。震为征、为夫而体复,象坎阳死坤中,坎象不见。故“夫征不复”也。

妇孕不育,凶。

虞翻曰:孕,妊娠也。育,生也。巽为妇,离为孕,三动成坤,离毁失位,故“妇孕不育,凶”。

利用御寇。

虞翻曰:御,当也。坤为用,巽为高,艮为山,离为戈兵甲胄,坎为震寇。自上御下,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利用御寇,顺相保”。保,大也。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

虞翻曰:坤三爻为丑,物三称群也。

妇孕不育,失其道也。

虞翻曰:三动离毁,阳陨坤中,故“失其道也”。

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虞翻曰: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以“顺相保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虞翻曰:巽为木。桷,椽也。方者谓之桷。巽为交,为长木,艮为小木,坎为脊,离为丽。小木丽长木,巽绳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得位顺五,故“无咎”。四已承五,又顾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虞翻曰:坤为顺,以巽顺五。案:四居巽,木爻,阴位正直,桷之象也。自二至五,体有离坎。离为飞鸟而居坎水,鸿之象也。鸿随阳鸟,喻女从夫。卦明渐义,爻皆称焉。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

虞翻曰:陵,丘。妇,谓四也,三动受上时,而四体半艮山,故称“陵”。巽为妇,离为孕,坎为岁,三动离坏,故“妇三岁不孕”。

终莫之胜,吉。

虞翻曰:莫,无。胜,陵也。得正居中,故“莫之胜,吉”。上终变之三,成既济定。坎为心,故《象》曰“得所愿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虞翻曰:上之三,既济定,故“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

虞翻曰:陆,谓三也。三坎为平,变而成坤,故称“陆”也。

其羽可用为仪,吉。

虞翻曰:谓三变受成既济,与《家人·彖》同义。上之三得正,离为鸟。故“其羽可用为仪,吉”。三动失位,坤为乱,乾四止坤,《象》曰“不可乱”,《彖》曰“进以正邦”,为此爻发也。三已得位,又变受上权也。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宜可怪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虞翻曰:坤为乱,上来正坤。六爻得位,成既济定,故“不可乱也”。干宝曰:处渐高位,断渐之进。顺艮之言,谨巽之全,履坎之通,据离之耀。妇德既终,母教又明。有德而可受,有仪而可象。故曰“其羽可以为仪,不可乱也。”

《序卦》曰: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崔觐曰:鸿渐于磐,饮食衎衎。言六比三,女渐归夫之象也。故云“进必有所归”也。

(兑下震上)。归妹:

虞翻曰:归,嫁也。兑为妹。泰三之四,坎月离日,俱归妹象。阴阳之义配日月,则天地交而万物通。故以嫁娶也。

征凶,

虞翻曰:谓四也。震为征。三之四,不当位,故“征凶”也。

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也。四之三,失正无应,以柔乘刚,故“无攸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虞翻曰:乾天坤地。三之四,天地交。以离日坎月战阴阳,阴阳之义配日月,则万物兴,故“天地之大义”。乾主壬,坤主癸。日月会北。震为玄黄,天地之杂。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六十四卦,此象最备四进正卦,故“天地之大义也”。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

虞翻曰:乾三之坤四。震为兴。天地以离坎交阴阳,故“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矣。王肃曰:男女交而后人民蕃,天地交然后万物兴,故归妹以及天地交之义也。

归妹,人之终始也。

虞翻曰:人始生乾,而终于坤,故“人之终始”,《杂卦》曰:归妹,女之终,谓阴终坤癸,则乾始震庚也。干宝曰:归妹者,衰落之女也。父既没矣,兄主其礼,子续父业,人道所以相终始也。

说以动,所归妹也。

虞翻曰:说,兑。动,震也。谓震嫁兑所归必妹也。

征凶,位不当也。

崔觐曰:中国皆爻失位,以象归妹非正嫡,故“征凶”也。

无攸利,柔乘刚也。

王肃曰:以征则有不正之凶,以处则有乘刚之逆也,故“无所利”矣。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

干宝曰:雷薄于泽,八月九月将藏之时也。君子象之,故不敢恃当今之虞,而虑将来祸也。

君子以永终知敝。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坤为永终,为敝。乾为知。三之四,为永终;四之三,兑为毁折,故“以永终知敝”。崔觐曰:归妹,从之始终也。始则征凶,终则无攸利,故“君子以永终知敝”为戒者也。

初九:归妹以娣,跛而履,征吉。

虞翻曰:震为兄,故“嫁妹”。谓三也。初在三下,动而应四,故称“娣”。履,礼也。初九应变成坎,坎为曳,故“跛而履”。应在震,为征。初为娣。变为阴,故“征吉”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而履,吉相承也。

虞翻曰:阳得正,故“以恒”。恒动初承二,故“吉相承也”。

九二:眇而视,利幽人之贞。

虞翻曰:视,应五也。震上兑下,离正,故“眇而视”。幽人,谓二。初动,二在坎中,故称“幽人”。变得正,震喜兑说,故“利幽人之贞”。与履二同义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虞翻曰:常,恒也。乘初未之五,故“未变常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虞翻曰:须,需也。初至五,体需象,故“归妹以须”。娣,谓初也。震为反,反马归也。三失位,四反得正。兑进在四,见初进之,初在兑后,故“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位未当也。

虞翻曰:三未变之阳,故“位未当”。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虞翻曰:愆,过也。谓二变,三动之正,体大过象。坎月离日,为期三变。日月不见。故“愆期”。坎为曳,震为行,行曳,故“迟”也。归谓反三。震春兑秋,坎冬离夏,四时体正,故“归有时”也。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虞翻曰:待男行矣。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虞翻曰:三四已正。震为帝,坤为乙,故曰“帝乙”。泰乾为良,为君。乾在下,为小君,则妹也。袂,口袂之饰也。兑为口,乾为衣,故称“袂”。谓三失位无应。娣袂,谓二得中应五,三动成乾,为良,故“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故《象》曰:“以贵行也”矣。

月几望,吉。

虞翻曰:几,其也。坎月离日,兑西震东,日月象对,对曰“几望”。二之五,四复三,得正,故“吉”也。与小畜、中孚月几望同义也。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虞翻曰:三四复正,乾为良。

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虞翻曰:三四复,二之五,成既济。五贵,故“以贵行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

虞翻曰:女谓应三,兑三。逢下受上称承。震为筐。以阴应阴,三四复位,坤为虚,故“无实”。《象》曰:“承虚筐也”。

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虞翻曰:刲,刺也。震为士,兑为羊,离为刀,故“士刲羊”。三四复位成泰,坎象不见,故“无血”。三柔乘刚,故“无攸利”也。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虞翻曰:泰坤为虚,故“承虚筐也”。

《序卦》曰: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

崔觐曰:归妹者,侄娣媵。国三人,凡九女,为大援。故“言得其所归者必大”也。

(离下震上)。丰:亨,

虞翻曰:此卦三阴三阳之例,当从泰二之四。而丰三从噬嗑上来之三,折四于坎狱中而在丰,故“君子以折狱致刑”。阴阳交,故“通”。噬嗑所谓利用狱者,此卦之谓也。

王假之,

虞翻曰:乾为王。假,至也。谓四宜上至五,动之正成乾,故“王假之,尚大也”。

勿忧,宜日中。

虞翻曰:五动之正,则四变成离。离,日。中,当。五地坎中,坎为忧。故“勿忧,宜日中”。体两离象,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干宝曰:丰坎宫阴,世在五。以其宜中,而忧其侧也。坎为夜,离为昼,以离变坎,至于天位,日中之象也。圣人德大而心小,既居天位,而戒惧不怠。勿忧者,劝勉之言也。犹《诗》曰:上帝临尔,无贰尔心。言周德当天人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崔觐曰:离下震上,明以动之。象明则见微,动则成务,故能大矣。

王假之,尚大也。

姚信曰:四体震。王假,大也。四上之五,得其盛位,谓之大。

勿忧,宜日中,

《九家易》曰:震动而上,故“勿忧”也。日者君。中者五。君宜居五也。谓阴处五,日中之位,当倾昃矣。

宜照天下也。

虞翻曰:五动成乾,乾为天。四动成两离,重明丽正,故“宜照天下”。谓化成天下也。

日中则昃,

荀爽曰:丰者至盛,故“日中”。下居四,日昃之象也。

月盈则食,

虞翻曰:月之行,生震见兑,盈于乾甲,五动成乾,故“月盈”。四变体噬嗑食,故“则食”。此丰其屋,蔀其家也。

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虞翻曰:五息成乾,为盈;四消入坤,为虚,故“天地盈虚”也。丰之既济,四时象具。乾为神人,坤为鬼,鬼神与人,亦随进消息。谓人谋鬼谋,百姓与能,与时消息。

《象》曰:雷电皆至,丰。

荀爽曰:丰者,阴据不正,夺阳之位而行以丰。故“折狱致刑”,以讨除之也。

君子以折狱致刑。

虞翻曰:君子谓三。噬嗑四失正,系在坎狱中,故上之三。折四入大过,死象。故“以折狱致刑”。兑折为刑,贲三得正,胡无敢折狱也。

初九,遇其配主,

虞翻曰:妃嫔,谓四也。四失位在震,为主;五动体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虽旬无咎,往有尚。

虞翻曰:谓四失位,变成坤,应初。坤数十,四上之五,成离。离为日。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虞翻曰:体大过,故“过旬灾”。四上之五,坎为灾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

虞翻曰:日蔽云中,称蔀。蔀,小,谓四也。二利四之五,故“丰其蔀”。噬嗑离为见,象在上,为日中。艮为斗,斗七星也。噬嗑艮为星,为止,坎为北中,巽为高舞。星止于中而舞者,北斗多象也。离上之三,隐坎云下,故“日中见斗”。四往之五,得正成坎,坎为疑疾,故“往得疑疾”也。

有孚发若,吉。

虞翻曰:坎为孚,四发之五成坎孚,动而复合闰,故“有孚发若,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虞翻曰:四发之五,坎为志也。《九家易》曰:信著于五,然后乃可发其顺志。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渍。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兑为折,为右。噬嗑艮为肱。上来之三,折艮入兑,故“折其右肱”。之三得正,故“无咎”也。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利四之阴,故“不可大事”。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虞翻曰:四死大过,故“终不可用”。

九四,丰其蔀,

虞翻曰:蔀,蔽也。噬嗑离日之坎云中,故“丰其蔀”。《象》曰“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

虞翻曰:噬嗑日在上,为中。上之三为巽,巽为入。日入坎云下,幽伏不明,故“日中见斗”。《象》曰“幽不明”,是其义也。

遇其夷主,吉。

虞翻曰:震为主。四行之正成明夷,则三体震,为夷主,故“遇其夷主,吉”也。

按:四处上卦之下,以阳居阴,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伤也。主者,五也。谓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伤五,则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虞翻曰:离上变入坎云下,故“幽不明”。坎,幽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虞翻曰:动体明夷。震为行,故曰“吉行”。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虞翻曰:在内称来。章,显也。庆谓五。阳出称庆也。誉谓二,二多誉。五发得正,则来应二。故“来章,有庆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虞翻曰:动而成乾,乾为庆。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

虞翻曰:丰,大。蔀,小也。三至上,体大壮,屋象,故“丰其屋”。谓四五已变,上动成家人。大屋见则家人坏,故“蔀其家”。与泰二同义。故《象》曰:天际祥明,以大壮为屋象故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虞翻曰:谓从外窥三应。阒,空也。四动时坤为阖。户,阖。故“窥其户”。坤为空虚,三隐伏坎中,故“阒其无人”。《象》曰“自藏也”。四五易位,噬嗑离目,为窥。窥人者,言皆不见。坎为三岁,坎冥在上,离象不见。故“三岁不觌,凶”。干宝曰:在丰之家,居乾之位,乾为屋宇,故曰“丰其屋”。此盖记纣之侈,造为璿室玉台也。蔀其家者,以记纣多倾国之女也。社稷既亡,宫室虚旷,故曰“窥其户,阒其无人”。阒,无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数也。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岁不觌,凶”。然则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国矣。案:上应于三,三互离,巽为户,离为目,目而近户,窥之象也。既屋丰家蔀,若窥地户,阒寂无人。震木,数三,故三岁致凶于灾。

《象》曰:丰其屋,天际祥也。

孟喜曰:天降下恶祥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虞翻曰:谓三隐伏坎中,故“自藏”者也。

《序卦》曰: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崔觐曰:谚云:作者不居,况穷大甚,而能久处乎?故必获罪去邦,羁旅于外矣。

(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

虞翻曰:贲初之四,否三之五,非乾坤往来也。与噬嗑之丰同义。小,谓柔得贵位而顺刚。丽乎大明。故“旅小亨,旅贞吉”。再言旅者,谓四凶恶,进退无恒,无所容处。故再言旅,恶而愍之。

《彖》曰:旅小亨。

姚信曰:此本否卦。三五交易,去其本体,故曰客旅。荀爽曰:谓阴升居五,与阳通者也。

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蜀才曰:否三升五,柔得中于外,上顺于刚。九五降三,降不失正,止而丽乎明。所以“小亨旅贞吉”也。

旅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以离日丽天,县象著明,莫大日月,故义大也。王弼曰:旅者,物失其所居之时也。物失所居,则咸愿有附,岂非智者有为之时?故曰“旅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

侯果曰:火在山上,势非长久,旅之象也。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虞翻曰:君子谓三。离为明,艮为慎,兑为刑,坎为狱。贲初之四,狱象不见。故“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与丰折狱同义者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陆绩曰:琐琐,小也。艮为小石。故曰“旅琐琐也”。履非其正,应离之始。离为火,艮为山,以应火,灾焚自取也。故曰:“斯其所取灾”也。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虞翻曰:琐琐,最蔽之貌也。失位远应,之正介坎。坎为灾眚,艮手为取,谓三动应坎。坎为志,坤称穷,故曰“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

《九家易》曰:即,就。次,舍。资,财也。以阴居二,即就其舍,故“旅即次”。承阳有实,故“怀其资”。故曰“旅即次,怀其资”也。初者卑贱,二得履之,故“得僮仆”。处和得位,故正居是,故曰“得僮仆贞”矣。

《象》曰:得僮仆贞,终无尤也。

虞翻曰:艮为僮仆,得正承三,故“得僮仆贞,而终无尤也”。

案:六二履正体艮,艮为阍寺,僮仆贞之象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僮仆,贞厉。

虞翻曰:离为火,艮为僮仆。三动艮坏,故“焚其次”。坤为丧,三动艮灭入坤,故“丧其僮仆”。动而失正,故“贞厉”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

虞翻曰:三动体剥,故伤也。

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虞翻曰:三变成坤。坤为下,为丧,故“其义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虞翻曰:巽为处。四焚弃,恶人失位远应。故“旅于处”,言无所从也。离为资斧,故“得其资斧”。三动,四坎为心,其位未至,故“我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王弼曰: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于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者也。客子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

案:九四失位,而居艮上。艮为山。山非平坦之地也。四体兑巽。巽为木,兑为金,木贯于金,即资斧斫除荆棘之象者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

虞翻曰:三变坎为弓,离为矢,故“射雉”。五变乾体,矢动雉飞,故“一矢亡”矣。

终以誉命。

虞翻曰:誉谓二。巽为命。五终变成乾,则二来应已,故“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虞翻曰:逮,及也。谓二上及也。

干宝曰:离为雉,为矢;巽为木,为进退;艮为手,兑为决。有木在手,进退其体,矢决于外,射之象也。一阴升乾,故曰“一矢”。履非基位,下又无应。虽复射雉,终亦失之。故曰“一矢亡也”。一矢亡者,喻有损而小也。此记禄父为王者后,虽小叛扰,终逮安周室,故曰“终以誉命”矣。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

虞翻曰: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高。四失位变震,为筐,巢之象也。今巢象不见,故“鸟焚其巢”。震为笑,震在前,故“先笑”。应在巽,巽为号咷,巽象在后。故“后号咷”。

丧牛于易,凶。

虞翻曰:谓三动时坤为牛。五动成乾,乾为易。上失三,五动应二。故“丧牛于易”。失位无应故“凶也”。五动成遁,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则旅家所丧牛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

虞翻曰:离火焚巢,故“其义焚也”。

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虞翻曰:坎耳入兑,故“终莫之闻”。

侯果曰: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风。鸟居木上,巢之象也。旅而赡资,物之所恶也。丧牛甚易,求之也难。虽有智者,莫不吉也。

《序卦》曰:旅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崔觐曰:旅寄于外,而无所容,则必入矣。故曰:“旅无所容,受之以巽。”

(巽下巽上)。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虞翻曰:遁二之四,柔得位而顺五刚,故“小亨”也。大人谓五。离目为见。二失位,利正往应五。故“利有攸往,利见大人”矣。

《彖》曰:重巽以申命,

陆绩曰:巽为命令。重命令者,欲丁宁也。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

陆绩曰:二得中,五得正,体两巽,故曰“刚巽乎中正”也。皆据阴,故“志行”也。虞翻曰:刚中正,谓五也。二失位,动成坎,坎为志。终变成震,震为行也。

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

陆绩曰:阴为卦主,故“小亨”。

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案:其义已见繇辞。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虞翻曰:君子,谓遁乾也。巽为命,重象,故“申命”。变至三,坤为事,震为行,故“行事”也。

荀爽曰:巽为号令,两巽相随,故“申命”也。法教百端,令行为上,贵其必从,故曰“行事”也。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虞翻曰:巽为进退。乾为武人。初失位,利之正为乾,故“利武人之贞”矣。

《象》曰:进退,志疑也。

荀爽曰:风性动,进退欲承五,为二所据,故志以疑也。

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虞翻曰:动而成乾,乾为大明,故“志治”。乾元用九,天下治,是其义也。

九二:巽在床下,

宋衷曰:巽为木。二阳在上,初阴在下,庆之象也。二无应于上,退而据初,心在于下,故曰“巽在床下也”。

荀爽曰:床下,以喻近也。二者,军帅。三者,号令。故言“床下”。以明将之所专,不过军中事也。

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荀爽曰:史以书勋,巫以告庙。纷,变。若,顺也。谓二以阳应阳,君所不臣,军师之象。征伐既毕,书勋告庙。当变而且顺五则吉。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矣。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荀爽曰:谓二以处中和,故能变。

九三:频巽,吝。

虞翻曰:频,頞也。谓二已变。三体坎艮,坎为忧,艮为鼻,故“频巽”。无应在险,故“吝”也。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荀爽曰:乘阳无据,为阴所乘,号令不行,故“志穷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虞翻曰:田,谓二也。地中称田,失位无应,悔也。欲二之初,已得应之,故“悔亡”。二动得正,处中应五。五多功,故《象》曰“有功也”。二动艮为手,故称“获”。谓艮为狼,坎为豕。艮二之初,离为雉。故“获三品”矣。翟元曰:田获三品,下三爻也:谓初巽为鸡;二兑为羊,三离为雉也。

案:《谷梁传》曰春猎曰田,夏曰苗,秋曰蓃,冬曰狩。田获三品: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注云:上杀中心,乾之为豆实;次杀中髀骼,以供宾客;下杀中腹;充君之庖厨。尊神敬客之义也。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王弼曰:得位承五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获强暴,远不仁者也。获而有益,莫若三品,故曰“有功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

虞翻曰:得位处中,故“贞吉,悔亡,无不利”也。震巽相薄,雷风无形,当变之震矣。巽究为躁卦,故“无初有终”也。

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虞翻曰:震,庚也。谓变初至二成离,至三成震,震主庚。离为日,震三爻在前,故“先庚三日”。谓益时也。动四至五成离,终上成震,震三爻在后,故“后庚三日”也。巽初失正,终变成震,得位,故“无初有终”,“吉”。震究为蕃鲜白,谓巽也。巽究为躁卦。躁卦,谓震也。与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同义。五动成蛊,乾成于甲,震成于庚,阴阳天地之始终,故经举甲庚于《蛊·彖》、《巽五》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居中得正,故“吉”矣。

上九:巽在床下,

虞翻曰:床下,谓初也。穷上反下成震,故“巽在床下”。《象》曰:“上穷也”。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九家易》曰:上为宗庙。礼封赏出军,皆先告庙,然后受行。三军之命,将之所专。故曰“巽在床下”也。

丧其齐斧,贞凶。

虞翻曰:变至三时,离毁入坤。坤为丧,巽为齐,离为斧,故“丧其齐斧”。三变失位故“贞凶”。

荀爽曰:军罢师旋,亦告于庙,还斧于君,故“丧齐斧”。正如其故,不执臣节,则凶。故曰“丧其齐斧,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

虞翻曰:阳穷上反下,故曰“上穷也”。

丧其齐斧,正乎凶也。

虞翻曰:上应于三,三动失正,故曰“正乎凶也”。

《序卦》曰: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崔觐曰:巽以申命行事,入于刑者也。入刑而后说之,所谓人忘其劳死也。

(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虞翻曰:大壮五之三也。刚中而柔外,二失正,动应五承三,故“亨利贞”也。

《彖》曰:兑,说也。

虞翻曰:兑口,故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

虞翻曰:刚中谓二五,柔外谓三上也。二、三、四利之正,故“说以利贞”也。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

虞翻曰:大壮乾为天,谓五也。人谓三矣。二变顺五承三,故“顺乎天应乎人”。坤为顺也。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虞翻曰:谓二、四已变成屯。坎为劳,震喜,兑说,坤为民,坎为心,民心喜说,有顺比象,故“忘其劳”也。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虞翻曰:体屯,故“难”也。三至上,体大过死。变成屯,民说无疆。故“民忘其死”。坎心为忘,或以坤为死也。

说之大民劝矣哉。

虞翻曰:体比顺象,故劳而不怨。震为喜笑,故人劝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虞翻曰:君子,大壮乾也。阳息见兑,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兑二阳同类为朋,伏艮为友,坎为习,震为讲,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初九:和兑,吉。

虞翻曰:得位,四变应已,故“和兑,吉”矣。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虞翻曰:四变应初,震为行,坎为疑,故“行未疑”。

九三:孚兑,吉,悔亡。

虞翻曰:孚谓五也。四已变,五在坎中,称孚。二动得位,应之,故“孚兑,吉,悔亡”矣。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二变应五,谓四已变,坎为志,故“信志也”。

六三:来兑,凶。

虞翻曰:从大壮来,失位,故“来兑,凶”矣。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案:以阴居阳,故位不当。谄邪求悦,所以必凶。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虞翻曰:巽为近利市三倍,故称“商兑”。变之坎,水性流。震为行。谓二已变,体比象,故“未宁”与比“不宁方来”同义也。坎为疾,故“介疾”。得位承五,故“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虞翻曰:阳为庆,谓五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虞翻曰:孚,谓五也。二四变,体剥象故“孚于剥”。在坎未光,“有厉”也。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案:以阳居尊位,应二比四,孚剥有成,“位不正当也”。

上六:引兑。

虞翻曰:无应乘阳。动而之巽,为绳。艮为手。应在三,三未之正。故“引兑”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虞翻曰:二四已变而体屯,上三未为离,故“未光也”。

卷十二

《序卦》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崔觐曰:人说,忘其劳死,而后可散之以征役,离之以家邦,故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涣。涣者,离也”。

(坎下巽上)。涣:亨。

虞翻曰:否四之二成坎巽,天地交,故“亨”也。

王假有庙,

虞翻曰:乾为王。假,至也。否体观。艮为宗庙;乾四之坤二。故“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利涉大川,利贞。

虞翻曰:坎为大川。涣,舟楫象。故“涉大川”。乘木有功,二失正,变应五,故利居贞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卢氏曰:此本否卦。乾之九四,来居坤中,刚来成坎,水流而不穷也。坤之六二,上升乾四,柔得位乎外,上承贵王,与上同也。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荀爽曰:谓阳来居二,在坤之中,为立庙。假,大也。言受命之王,居五大位,上体之中,上享天帝,下立宗庙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虞翻曰:巽为木,坎为水,故“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荀爽曰:谓受命之王,收集散民,上享天帝,下立宗庙也。阴上至四承五,为享帝。阳下至二,为立庙也。离日上为宗庙,而谓天帝宗庙之神所配食者。王者所奉,故继于上。至于宗庙,其实在地。地者阴中之阳,有似庙中之神。

虞翻曰:否乾为先王。享,祭也。震为帝、为祭。艮为庙。四之二,杀坤大牲。故以享帝立庙。谓成既济,有噬嗑食象故也。

初六:用拯马壮,吉。

虞翻曰:坎为马。初失正,动体大壮。得位。故“拯马壮吉”,悔亡之矣。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虞翻曰:承二,故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虞翻曰:震为奔,坎为棘,为矫輮。震为足。輮棘有足,艮肱据之,凭机之象也。涣宗庙中,故设机。二失位,变得正,故“涣奔其机,悔亡”也。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虞翻曰:动而得位,故“得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

荀爽曰:体中曰躬。谓涣三使承上,为志在外,故“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王弼曰:涣之为义,内险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与刚合志。故得无咎。

六四:涣其群,元吉。

虞翻曰:谓二已变成坤,坤三爻称群,得位顺五,故“元吉”也。

涣有丘,匪夷所思。

虞翻曰:位半艮山,故称丘。匪,非也。夷谓震,四应在初,三变坎为思,故“匪夷所思”也。卢氏曰:自二居四,离其群侣,涣其群民得位承尊,故“元吉”也。互体有艮,艮为山丘。涣群虽则光大,有丘则非平易,故有匪夷之思也。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虞翻曰:谓三已变成离,故四“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

《九家易》曰:谓五建二,为诸侯使下君国,故宣布号令。百姓被泽,若汗之出身,不还反也。此本否卦。体乾为首,来下处二,成坎水,汗之象也;阳称大,故曰“涣汗其大号”也。

涣王居,无咎。

荀爽曰:布其德教,王居其所,故“无咎”矣。《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虞翻曰:五为王。艮为居,正位居五,四阴顺命。故“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坎为血,为逖。逖,忧也。二变为观,坎象不见。故“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虞翻曰:乾为远,坤为害,体遁上,故“远害”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崔觐曰:离散之道,不可终行,当以节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离,受之以节。

(兑下坎上)。节:亨,

虞翻曰:泰三之五,天地交也。五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故“节亨”也。

苦节不可贞。

虞翻曰:谓上也,应在三。三变成离,火炎上作,苦位在火上,故“苦节”。虽得位乘阳,故“不可贞”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卢氏曰:此本泰卦。分乾九三升坤五,分坤六五下处乾三,是“刚柔分而刚得中”也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虞翻曰:位极于上,乘阳,故“穷”也。

说以行险,

虞翻曰:兑说,坎险,震为行,故“说以行险”也。

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虞翻曰:中正谓五。坎为通也。

天地节而四时成。

虞翻曰:泰乾天,坤地;震春,兑秋。坎冬。三动,离为夏。故“天地节而四时成”也。

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虞翻曰:艮手称制。坤数十,数度。坤又为害,为民,为财。二动体剥,剥为伤。三出复位,成既济定,坤剥不见。故“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象》曰:泽上有水,节。

侯果曰:泽上有水,以隄防为节。

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虞翻曰:君子,泰乾也。艮止为制,坤为度,震为议,为行,乾为德,故“以制数度,议德行。”乾三之五,为“制数度”。坤五之乾,为“议德行”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虞翻曰:泰坤为户,艮为庭,震为出;初得位应四,故“不出户庭,无咎”矣。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虞翻曰:坎为通,二变坤土壅初为塞。崔觐曰:为节之始,有应所四。四为坎险,不通之象。以节崇塞,虽不通,可谓知通塞矣。户庭,室庭也。慎密守节,故“不出”焉,而无咎也。

案:初九应四。四互坎艮。艮为门阙。四居艮中,是为内户,户庭之象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虞翻曰:变而之坤,艮为门庭。二失位不变,出门应五,则凶。故“言不出门庭,凶”矣。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虞翻曰:极,中也。未变之正,失时极矣。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虞翻曰:三,节家君子也。失位,故节若。嗟,哀号声。震为音声,为出。三动得正,而体离坎,涕流出目,故“则嗟若”。得位乘二,故“无咎”也。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王弼曰:若,辞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违节之道,以至哀嗟。自己所至,无所怨咎,故曰“又谁咎”矣。

六四:安节,亨。

虞翻曰:二已变,艮止坤安。得正承五,有应于初,故“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九家易》曰:言四得正奉五,上通于君,故曰“承上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虞翻曰:得正居中,坎为美,故“甘节吉”。往谓二。二失正,变往应五,故“往有尚”也。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虞翻曰:艮为居,五为中,故“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虞翻曰:二三变,有两离,火炎上作苦,故“苦节”。乘阳,故“贞凶”。得位,故“悔亡”。干宝曰:《彖》称苦节不可贞,在此爻也。禀险伏之教,怀贪狠之志,以苦节之性,而遇甘节之主,必受其诛,华士、少正卯之爻也。故曰“贞凶”。苦节既凶,甘节志得,故曰“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荀爽曰:乘阳于上,无应于下,故“其道穷也”。

《序卦》曰: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崔觐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人信之,故言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也。

(兑下巽上)。中孚:

虞翻曰:讼四之初也。坎孚象在中,谓二也,故称“中孚”。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遁阴未及三,而大壮阳已至四,故从讼来。二在讼时,体离为鹤。在坎阴中,有“鸣鹤在阴”之义也。

豚鱼吉。

案:坎为豕。讼四降初折坎,称“豚”。初阴升四,体巽为鱼。中,二。孚,信也。谓二变应五,化坤成邦,故“信及豚鱼”,吉矣。虞氏以三至上体遯,便以豚鱼为遁鱼,虽生曲象之异见,乃失化邦之中信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坎为大川。谓二已化邦,三利出涉坎。得正,体涣。涣,舟楫象。故“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利贞。

虞翻曰:谓二利之正,而应五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于天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

王肃曰:三、四在内,二、五得中,兑说而巽顺,故“孚”也。

乃化邦也。

虞翻曰:二化应五成坤,坤为邦,故“化邦”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荀爽曰:豚鱼,谓四、三也。艮为山陆,豚所处。三为兑泽,鱼所在。豚者卑贱,鱼者幽隐,中信之道,皆及之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王肃曰:中孚之象,外实内虚,有似可乘,虚木之舟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虞翻曰:讼乾为天,二动应乾,故“乃应乎天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

崔觐曰:流风令于上,布泽惠于下,中孚之象也。

君子以议狱缓死。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讼坎为狱;震为议,为缓;坤为死。乾四之初,则二出坎狱。兑说震喜,坎狱不见,故“议狱缓死”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荀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荀爽曰:初位潜藏,未得变而应四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虞翻曰:靡,共也。震为鸣;讼离为鹤,坎为阴夜,鹤知夜半。故“鸣鹤在阴”。二动成坤,体益。五艮为子,震巽同声者相应,故“其子和之”。坤为身故称“我”。吾,谓五也。离为爵,爵,位也。坤为邦国,五在艮,阍寺庭阙之象。故称“好爵”。五利二变,之正应坎,故“吾与尔靡之”矣。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虞翻曰:坎为心,动得正应五,故“中心愿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荀爽曰:三四俱阴,故称“得“也。四得位,有位。故鼓而歌。三失位,无实。故罢而泣之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王弼曰:三四俱阴,金木异性,敌之谓也。以阴居阳,自强而进,进而碍敌。故‘或鼓“也。四履正位,非三敌所克,故“或罢”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也。四履谦巽,不报仇敌,故“或歌”也。歌泣无恒,位不当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虞翻曰:讼初之四,体与上绝,故“绝类上”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虞翻曰:孚,信也。谓二在坎为孚,巽绳艮手,故“挛”。二使化为邦,得正应已,故“无咎”也。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案:以是成五,有信。挛二使变已,是“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虞翻曰:巽为鸡,应在震,震为音。翰,高也。巽为高,乾为天。故“翰音登于天”。失位,故“贞凶”。《礼》荐牲,鸡称翰音也。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侯果曰:穷上失位,信不由中;以此申命,有声无实;中实内丧,虚华外扬。是“翰音登天”也。巽为鸡,鸡曰翰音。虚音登天,何可久也。

《序卦》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韩康伯曰:守其信者,则失贞而不谅之道,而以信为过也。故曰“小过”。

(艮 下震上)。小过:亨,利贞。

虞翻曰:晋上之三。当从四阴二阳,临观之例。临阳未至三,而观四已消也;又有飞鸟之象,故知从晋来。杵臼之利,盖取诸此。柔得中而应乾刚,故“亨”。五失正,故利贞。“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可小事,

虞翻曰:小谓五。晋坤为事。柔得中。故“可小事”也。

不可大事。

虞翻曰:大事,四。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也。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虞翻曰:离为飞鸟,震为音,艮为止。晋上之三,离去震在,鸟飞而音止。故“飞鸟遗之音”。上阴乘阳,故“不宜上”。下阴顺阳,故“宜下,大吉”。俗说或以卦象二阳在内,四阴在外,有似飞鸟之象,妄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荀爽曰:阴称小。谓四应初,过二而去。三应上,过五而去。五处中,见过不见应。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虞翻曰:谓五也。阴称小,故“小事吉也”。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谓四也。阳称大,故“不可大事也”。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

宋衷曰:二阳在内,上下各阴,有似飞鸟舒翮之象,故曰“飞鸟”。震为声音,飞而且鸣,鸟去而音止,故曰“遗之音”也。

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王肃曰:四、五失位,故曰“上逆”。二、三得正,故曰“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

侯果曰:山大而雷小,山上有雷,小过于大,故曰“小过”。

君子以行过乎恭,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上贵三贱,晋上之三,震为行,故“行过乎恭”。谓三致恭以存其位,与谦三同义。

丧过乎哀,

虞翻曰:晋坤为丧,离为目,艮为鼻,坎为涕洟。震为出,涕洟出鼻目:体大过,遭死丧,过乎哀也。

用过乎俭。

虞翻曰:坤为财用,为吝啬。艮为止,兑为小。小用密止,云不雨。故“用过乎俭”也。

初六:飞鸟以凶。

虞翻曰:应四。离为飞鸟。上之三,则四折入,大过死,故“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虞翻曰:四死大过,故“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

虞翻曰:祖谓祖母,初也。母死称妣。谓三坤为丧,为母,折入大过死,故称“祖”也。妣二过初,故“过其祖”五变,三体姤遇,故遇妣也。

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虞翻曰:五动为君,晋坎为臣;二之五隔三;艮为止,故“不及其君”止。如承三得正,体姤遇象,故“遇其臣,无咎”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虞翻曰:体大过,下止,舍巽下,故“不可过”。与随三同义。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虞翻曰:防,防四也。失位从或,而欲折之初。戕,杀也。离为戈兵,三从离上入坤,折四死大过中,故“从或戕之,凶”也。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虞翻曰:三来戕四,故“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

《九家易》曰:以阳居阴,行过乎恭。今虽失位,遇则进五,故“无咎”也。四体震动,位既不正,当动上居五,不复过五,故曰“弗过遇之”矣。

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荀爽曰:四往危五,戒备于三,故曰“往厉必戒”也。勿长居四,当动上五,故“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体否上倾,故“终不可长”矣。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虞翻曰:密,小也。晋坎,在天为云,坠地成雨。上来之三,折坎入兑,小为密。坤为自我。兑为西。五动乾为郊。故“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也。

公弋取彼在穴。

虞翻曰:公谓三也。弋,矰缴射也。坎为弓弹。离为鸟矢。弋无矢也,巽绳连鸟,弋人鸟之象。艮为手,二为穴,手入穴中,故“公弋取彼在穴”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虞翻曰:谓三坎水,已之上六,故“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虞翻曰:谓四已变之坤,上得之三,故“弗遇过之”。离为飞鸟,公弋得之,鸟下入艮手而死,故“飞鸟离之凶”。晋坎为灾眚,故“是谓灾眚”矣。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之。

虞翻曰:飞下称亢。晋上之三,故“已亢也”。

《序卦》曰: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韩康伯曰:行过乎俭,可以矫世厉俗,有所济也。

(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

虞翻曰:泰五之二。小,谓二也。柔得中。故“亨小”。六爻得位,各正性命,保合大和故“利贞”矣。

初吉,

虞翻曰:初,始也。谓泰乾。乾知大始,故称“初”。坤五之乾二,得正处中,故“初吉,柔得中也。”

终乱。

虞翻曰:泰坤称乱。二上之五,终止于泰,则反成否。子弑其父,臣弑其君天下无邦,终穷成坤,故“乱,其道穷”。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荀爽曰: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故“小者亨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侯果曰:此本泰卦。六五降二,九二升五,是刚柔正当位也。

初吉,柔得中也。

虞翻曰:中,谓二。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虞翻曰:反否终坤,故“其道穷也”。侯果曰:刚得正,柔得中,故“初吉”也。正有终极,济有息止,止则穷乱,故曰“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一曰:殷亡周兴之卦也。成汤应天,初吉也。商辛毒痛,终止也。由止,故物乱而穷也。物不可穷,穷则复始,周受其未济而兴焉。

《乾凿度》曰:既济未济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荀爽曰:六爻既正,必当复乱,故君子象之。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宋衷曰:离者两阳一阴。阴方阳圆,舆轮之象也。其一在坎中,以火入水,必败,故曰“曳其轮”也。初在后,称“尾”。尾濡曳,咎也。得正有应,于义要以危而无咎矣。

六二:妇丧其佛,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离为妇。泰坤为丧。佛发,谓鬒发也。一名妇人之首饰。坎为玄云,故称发。《诗》曰:鬒发如云。乾为首,坎为美;五取乾二之坤为坎,坎为盗,故“妇丧其佛”。泰震为七,故“勿逐,七日得”。与睽丧马勿逐同义。佛,或作茀。俗说以佛为妇人蔽膝之茀,非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王肃曰:体柔应五,履顺承刚,妇人之义也。佛,首饰。坎为盗。离为妇。丧其茀,邻于盗也。勿逐自得,履中道也。二五相应,故“七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虞翻曰: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国名。乾为高宗,坤为鬼方;乾二之坤五。故“高宗伐鬼方”。坤为年,位在三,故“三年”。坤为小人,二上克五,故“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惫也”。干宝曰:高宗,殷中兴之君。鬼方,北方国也。高宗尝伐鬼方,三年而后克之。离为戈兵,故称“伐”。坎当北方,故称“鬼”。在既济之家,而述先代之功,以明周因于殷,有所弗革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侯果曰:伐鬼方者,兴衰除暗之征也。上六暗极,九三征之,三举方及,故曰“三年克之”。兴役动众,圣犹疲惫,则非小人能为,故曰“小人勿用”。虞翻曰:坎为劳,故“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虞翻曰:乾为衣,故称“繻”。袽,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繻有衣袽”。离为日,坎为盗,在两坎间,故“终日戒”。谓伐鬼方三年乃克。旅人勤劳,衣服皆败,鬼方之民,犹或寇窃,故“终日戒”也。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卢氏曰:繻者,布帛端末之识也。袽者,残币帛,可拂拭器物也。繻有为衣袽之道也。四处明暗之际,贵贱无恒,犹或为衣或为袽也。履多惧之地,上承帝主,故终日戒慎,有所疑惧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虞翻曰:泰震为东,兑为西,坤为牛,震动五杀坤,故“东邻杀牛“。在坎多眚,为阴所乘,故“不如西邻之禴祭”。禴,夏祭也。离为夏。兑动二,体离,明。得正承五,顺三。故“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

崔觐曰:居中当位。于既济之时,则当是周受命日也。五坎为月。月出西方,西邻之谓也。二应在离,离为日。日出东方,东邻之谓也。离又为牛,坎水克离火,东邻杀牛之象。禴,殷春祭之名。案《尚书》:克殷之岁,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四月殷之三月,春也。则明西邻之禴祭,得其时而受祉福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卢氏曰:明鬼享德不享味也。故德厚者,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虞翻曰:乾为首,五从二上在坎中,故“濡其首,厉”。位极乘阳,故“何可久”。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荀爽曰:居上濡五,处高居盛,必当复危,故“何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崔觐曰:夫易之为道,穷则变,变则通。而以未济终者,亦物不可穷也。

(坎下离上)。未济:亨。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济,成也。六爻皆划错,故称未济也。

小狐汔济,

虞翻曰:否艮为小狐。汔,几也。济,济渡。狐济几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

虞翻曰:艮为尾。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

干宝曰:坎为狐。

《说文》曰:汔,涸也。

案: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五居中应刚,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济。水既未涸,而乃济之。故尾濡而无所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荀爽曰:柔上居五,与阳合同,故“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在坎中也。

干宝曰:狐,野兽之妖者,以喻禄父。中,谓二也。困而犹处中故也。此以记纣虽亡国,禄父犹得封矣。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虞翻曰:否阴消阳,至剥终坤,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乾五之二,坤杀不行,故“不续终也”。干宝曰:言禄父不能敬奉天命,以续既终之礼,谓叛而被诛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荀爽曰: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也。

干宝曰:六爻皆相应,故微子更得为客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

侯果曰:火性炎上,水性润下,虽复同体,功不相成,所以未济也。故君子慎辨物宜,居之以道,令其功用相得,则物咸济矣。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虞翻曰:君子,否乾也。艮为慎。辨,别也。物谓乾阳物也,坤阴物也;艮为居,坤为方;乾别五以居坤二。故“以慎辨物居方”也。

初六:濡其尾,吝。

虞翻曰:应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案:四在五后,故称“尾”。极,中也。谓四居坎中,以濡其尾,是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姚信曰: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干宝曰:坎为轮。离为牛,牛曳轮。上以承五命,犹东蕃之诸侯,共攻三监,以康周道,故曰“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虞翻曰:谓初已正,二动成震,故“行正”。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荀爽曰:未济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内,婚姻未成。征上从四则凶。利下从坎,故“利涉大川”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干宝曰:吉凶者,言乎其得失也。禄父反叛,管蔡与乱,兵连三年,诛及骨肉,故曰“未济征凶”。平克四国,以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坎也。以六居三,不当其位,犹周公以臣而君,故流言作矣。

九四:贞吉,悔亡。

虞翻曰:动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邦。

虞翻曰:变之震,体师:坤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为年,为大邦,阳称赏,四在坤中,体既济离三,故“三年有赏于大邦”。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案:坎为志,震为行,四坎变震,故“志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

虞翻曰:之正则吉,故“贞吉,无悔”。

君子之光,有孚,吉。

虞翻曰:动之乾,离为光,故“君子之光”也。孚谓二。二变应已,得有之,故“有孚吉”。坎称孚也。干宝曰:以六居五,周公摄政之象也,故曰“贞吉无悔”。制礼作乐,复子明辟。天下乃明其道,乃信其诚。故“君子之光,有孚,吉”矣。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虞翻曰:动之正,乾为大明,故“其晖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虞翻曰:坎为孚,谓四也。上之四介四,故“有孚”。饮酒流颐中,故“有孚于饮酒”。终变之正,故“无咎”。乾为首,五动首在酒中,失位,故“濡其首”矣。孚,信。是,正也。六位失正,故“有孚失是”。谓若殷纣沉湎于酒,以失天下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虞翻曰:节,止也。艮为节,饮酒濡首,故“不知节矣”。

卷十三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虞翻曰:天贵故“尊”,地贱故“卑”。“定”谓成列。

荀爽曰:谓否卦也。否七月,万物已成,乾坤各得其位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虞翻曰:乾高贵五,坤卑贱二,列贵贱者,存乎位也。

荀爽曰:谓泰卦也。

侯果曰:天地卑高,义既陈矣;万物贵贱,位宜差矣。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虞翻曰:断,分也。乾刚常动,坤柔常静,分阴分阳,迭用柔刚。

方以类聚,

《九家易》曰:谓姤卦,阳爻聚于午也。方,道也。谓阳道施生,万物各聚其所也。

物以群分,

《九家易》曰:谓复卦,阴爻群于主子也。阴,成故曰物“物”也。至于万物一成,分散天下也。以周人用,故曰“物以群分”也。

吉凶生矣。

虞翻曰:物三称群,坤方道静,故“以类聚”。乾物运行,故“以群分”。乾生,故“吉”;坤杀,故“凶”,则“吉凶生矣”。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虞翻曰: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已,故“在天成象”也。在地成形,谓震竹巽木,坎水离火,艮山兑泽,乾金坤土。在天为变,在地为化,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矣。

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

虞翻曰:旋转称摩薄也。乾以二五摩坤,成震、坎、艮。坤以二五摩乾,成巽、离、兑。故“刚柔相摩,则八卦相荡”也。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

虞翻曰:鼓,动。润,泽也。雷震庭艮,风巽雨兑也。

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虞翻曰:日离月坎,寒乾暑坤也。运行往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故“一寒一暑”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荀爽曰:男谓乾,初适坤为震;二适坤为坎;三适坤为艮,以成三男也。女谓坤,初适乾为巽;二适乾为离;三适乾为兑,以成三女也。

乾知大始,

《九家易》曰:始,谓乾禀元气,万物资始也。

坤作成物。

荀爽曰:物谓坤任育体,万物资生。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

虞翻曰:阳见称易,阴藏为简,简,阅也。乾息昭物,天下文明,故“以易知”。坤阅藏物,故“以简能”矣。

易则易知,简则易从。

虞翻曰:乾悬象著明,故“易知”。坤阴阳动辟,故“易从”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

虞翻曰:阳道成乾,为父,震、坎、艮,为子,本乎天者亲上,故“易知则有亲”。以阳从阴,至五多功,故“易从则有功矣”。蜀才曰:以其易知,故物亲而附之。以其易从故物法而有功也。

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

荀爽曰:阴阳相关,杂而不厌,故“可久”也。万物生息,种类繁滋,故“可大”也。

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姚信曰:贤人,乾坤也。言乾以日新为德,坤以富有为业也。

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虞翻曰:易为乾息,简为坤消,乾坤变通,穷理以尽性,故“天下之理得矣”。

天下之理得,而易成位乎其中矣。

荀爽曰:阴位成于五,阴位成于二,五为上中,二为下中,故“易成位乎其中”也。

圣人设卦,

案:圣人谓伏羲也。始作八卦,重为六十四卦矣。

观象,系辞焉,

案:文王观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系属其辞。

而明吉凶。

荀爽曰:因得明吉,因失明凶也。

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虞翻曰:刚推柔生变,柔推刚生化也。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

虞翻曰:吉则象得,凶则象失也。

悔吝者,忧虞之象也。

荀爽曰:忧虞小疵,故“悔吝”也。虞翻曰:悔则象忧,吝则象虞也。干宝曰“悔亡则虞,有小吝则忧。忧虞未至于失得,悔吝不入于吉凶。事有小大,故辞有急缓,各象其意也。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

荀爽曰:春夏为变,秋冬为化。息卦为进,消卦为退也。

刚柔者,昼夜之象也。

荀爽曰:刚谓乾,柔谓坤。乾为昼,坤为夜。昼以喻君。夜以喻臣也。

六爻之动,

陆绩曰:天有阴阳二气,地有刚柔二性,人有仁义二行。六爻之动,法乎此也。

三极之道也。

陆绩曰:此三才极至之道也。初、四,下极;二、五,中极;三、上,上极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象也。

虞翻曰:君子谓文王。象谓乾二之坤,成坎月离日。日月为象。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位。故“居而安者,易之象也。”旧读象误作厚,或作序,非也。

所变而玩者,爻之辞也。

虞翻曰:爻者,言乎变者也。谓乾五之坤,坤五动,则观其变。旧作乐,字之误。

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

虞翻曰:玩,弄也。谓乾五动成大有,以离之目,观天之象。兑口玩习所系之辞,故“玩其辞”。

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虞翻曰:谓观爻动也。以动者尚其变,占事知来,故“玩其占”。

是以自天右之,吉无不利。

虞翻曰:谓乾五变之坤成大有,有天地日月之象。文王则庖牺,亦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天道助顺,人道助信,履信思顺,故“自天右之,吉无不利”也。

彖者,言乎象者也。

虞翻曰:在天成象,八卦以象告。彖说三才,故“言乎象也”。

爻者,言乎变者也。

虞翻曰:爻有六画,所变而玩者,爻之辞也。谓九六变化,故言乎变者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

虞翻曰:得正言吉,失位言凶也。

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崔觐曰:系辞著悔吝之言,则异凶咎。有其小病,比于凶咎,若疾病之与小疵。

无咎者,善补过也。

虞翻曰:失位为咎,悔变而之正,故“善补过”。孔子曰:退思补过者也。

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

侯果曰:二、五为功,誉位;三、四为凶,惧位。凡爻得位则贵,失位则贱,故曰“列贵贱者存乎位”矣。

齐大小者存乎卦,

王肃曰:齐犹正也。阳卦大,阴卦小,卦列则小大分。故曰“齐小大者存乎卦”也。

辩吉凶者存乎辞,

韩康伯曰:辞,爻辞也。即爻者言乎变也。言象,所以明小大。言变,所以明吉凶。故大小之义存乎卦,吉凶之状存乎爻。至于悔吝、无咎,其例一也。吉凶、悔吝、小疵、无咎,皆生乎变。事有小大,故下历言五者之差也。

忧悔吝者存乎介,

虞翻曰:介,纤也。介如石焉,断可识也。故“存乎介”。谓识小疵。

震无咎者存乎悔。

虞翻曰:震,动也。有不善,未尝不知之。知之,未尝复行。无咎者善补过。故“存乎悔”也。

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虞翻曰:阳易,指天。阴险,指地。圣人之情见乎辞,故指所之。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下之道。

虞翻曰:准,同也。弥,大。纶,络。谓易在天下,包络万物,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故“与天地信”也。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荀爽曰:谓阴升之阳,则成天之文也。阳降之阴,则成地之理也。

是故知幽明之故。

荀爽曰:谓天上地下不可得睹者也。谓否卦变成既未济也。明,谓天地之间,万物陈列,著于耳目者,谓泰卦变成既济也。

原始及终,故知死生之说。

《九家易》曰:阴阳交合,物之始也。阴阳分离,物之终也。合则生,离则死。故“原始及终,故知死生之说”矣。交合泰时,春也。分离否时,秋也。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

虞翻曰:魂阳物,谓乾坤也。变谓坤鬼。乾纯粹精,故主为物。乾流坤体,变成万物故“游魂为变”也。

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

虞翻曰:乾神似天,坤鬼似地。圣人与天地合德,鬼神合吉凶,故“不违”。

郑玄曰:精气,谓七八也。游魂,谓九六也。七八,木火之数也。九六,金水之数。木水用事而物生,故曰“精气为物”。金水用事而物变,故曰“游魂为变”。精气谓之神,游魂谓之鬼。木火生物,金水终物。二物变化其情,与天地相似,故无所差违之也。

知周乎万物,

荀爽曰:二篇之册,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故曰“知周乎万物”也。

而道济天下,故不过。

《九家易》曰:言乾坤道济成天下而不过也。

王凯冲曰:知周道济,洪纤不遗,亦不过差也。

旁行而不流,

《九家易》曰:旁行周合,六十四卦,月主五卦,爻主一日,岁既周而复始也。

侯果曰:应变旁行,周被万物,而不流淫也。

乐天知命,故不忧。

荀爽曰:坤建于亥,乾坤相据,乾立于已。阴阳孤绝,其法宜忧。坤下有伏乾,为乐天。乾下有伏巽,为知命。阴阳合居,故“不忧”。

安土敦乎仁,故能爱。

荀爽曰:安土谓否卦,乾坤相据,故“安土”。敦仁谓泰卦。天气下降,以生万物故“敦仁”。生息万物,故谓之“爱”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

《九家易》曰:范者,法也。围者,周也。言乾坤消息,法周天地,而不过于十二辰也。辰,日月所会之宿,谓诹訾、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星纪、玄枵之属是也。

曲成万物而不遗,

荀爽曰:谓二篇之册,曲万万物,无遗失也。

侯果曰:言阴阳二气,委曲成物,不遗微细也。

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荀爽曰:昼者,谓乾。夜者,坤也。通于乾坤之道,无所不知矣。

是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干宝曰:否泰盈虚者,神也。变而周流者,易也。言神之鼓万物无常方,易之应变化无定体也。

一阴一阳之谓道。

韩康伯曰:道者何,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

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故至乎。神无方而易无体,而道可见矣。故穷以尽神,因神以明道。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故曰“一阴一阳”也。

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虞翻曰:继,统也。谓乾能统天生物,坤合乾性,养化成之,故“继之者善,成之者性”也。

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

侯果曰:仁者见道,谓道有仁。知者见道,谓道有知也。

百姓日用而不知,

侯查曰:用道以济,然不知其力。故君子之道鲜矣。

韩康伯曰:君子体道以为用,仁知则滞于所见,百姓日用而不知。体斯道者,不亦鲜矣乎。故常无欲以观妙,可以语至而言极矣。

显诸仁,藏诸用,

王凯冲曰:万物皆成,仁功著也。不见所为,藏诸用也。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

侯果曰:圣人成务,不能无心,故有忧。神道鼓物,寂然无情,故无忧也。

盛德大业至矣哉。

荀爽曰:盛德乾天。大业者地也。

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

王凯冲曰:物无不备,故曰“富有”。变化不息,故曰“日新”。

生生之谓易。

荀爽曰:阴阳相易,转相生也。

成象之谓乾,

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才既备,以成乾象也。

效法之谓坤,

案:爻犹效也。效乾三天之法,而两地成,坤之象卦也。

极数知来之谓占,

孔颖达曰:谓穷极蓍策之数,逆知将来之事,占其吉凶也。

通变之谓事,

虞翻曰:事谓变通趋时。以尽利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也。

阴阳不测之谓神。

韩康伯曰: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阴阳不测”。尝试论之曰:原夫两仪之运,万物之动,岂有使之然哉!莫不独化于太虚,欻尔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应;化之无主,数自冥运。故不知所以然,而况之神矣。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言变化而称乎神也。夫唯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者也。

夫易广矣,大矣。

虞翻曰:乾象动直,故“大”。坤形动辟,故“广”也。

以言乎远则不御,

虞翻曰:御,止也。远谓乾。天高不御也。

以言乎迩则静而正,

虞翻曰:地谓坤。坤至静而德方,故正也。

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

虞翻曰:谓易广大悉备,有天地人道焉,故称备也。

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

宋衷曰:乾静不用事,则清静专一,含养万物矣。动而用事,则直道而行,导出万物矣。一专一直,动静有时,而物无夭瘁,是以大生也。

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

宋衷曰:翕,犹闭也。坤静不用事,闭藏微伏,应育万物矣。动而用事,则开辟群蛰,敬导沉滞矣。一翕一辟,动静不失时,而物无灾害,是以广生也。

广大配天地,

荀爽曰:阴广阳大,配天地。

变通配四时,

虞翻曰:变通趋时,谓十二月消息也。泰、大壮、夬,配春;乾、姤、遁,配夏;否、观、剥,配秋;坤、复、临,配冬,谓十二月消息相变通,而周于四时也。

阴阳之义配日月,

荀爽曰:谓乾舍于离,配日而居;坤舍于坎,配月而居之义是也。

易简之善配至德。

荀爽曰:乾德至健,坤德至顺,乾坤易简相配于天地,故“易简之善配至德”。

子曰:易,其至矣乎。

崔觐曰:夫言子曰:皆是语之别端,此更美易之至极也。

夫易,圣人之所以崇德而广业也。

虞翻曰:崇德效乾,广业法坤也。

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也。

虞翻曰:知谓乾,效天崇;礼谓坤,法地卑也。

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虞翻曰:位谓六画之位,乾坤各三爻,故“天地设位”。易出乾入坤,上下无常,周流六虚,故“易行乎其中”也。

成性存存,道义之门。

虞翻曰: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乾为道门,坤为义门。成性,谓成之者性也。阳在道门,阴在义门,其易之门邪。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啧,而拟诸其形容,

虞翻曰:乾称圣人,谓庖牺也。啧,谓初。自上议下称拟,形容,谓阴,在地成形者也。

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虞翻曰:物宜谓阳;远取诸物,在天成象故“象其物宜”。象,谓三才八卦在天也,庖牺重为六画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

虞翻曰:重言圣人,谓文王也。动,谓六爻矣。

而观其会通,

荀爽曰:谓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动移,各有所会,各有所通。

张璠曰:会者,阴阳合会,若蒙九二也。通者,乾坤交通,既济是也。

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孔颖达曰:既观其会通,而行其典礼,以定一爻之通变,而有三百八十四。于此爻下,系属文辞,以断其吉凶。若会通典礼,得,则为吉也。若会通典礼失,则为凶矣。

是故谓之爻。

孔颖达曰:谓此会通之事而为爻也。爻者,效也。效诸物之变通,故上章云,爻者言乎变也。

言天下之至啧而不可恶也,

虞翻曰:至啧无情,阴阳会通,品物流宕,以乾易坤,简之至也。元善之长,故“不可恶也”。

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

虞翻曰:以阳动阴,万物以生,故“不可乱”。六二之动直以方。动,旧误作啧也。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

虞翻曰:以阳拟坤而成震,震为言议,为后动,故“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安其身而后动,谓当时也矣。

拟议以成其变化。

虞翻曰:议天成变,拟地成化,天施地生,其益无方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孔颖达曰:上略明拟议而动,故引鹤鸣在阴,取同类相应以证之。此中孚九二爻辞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

虞翻曰:君子,谓初也。二变五来应之,艮为居。初在艮内。故“居其室”。震为出言,讼乾为善,故“出言善”。此亦成益卦也。

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

虞翻曰:谓二变则五来应之,体益卦。坤数十,震为百里。十之,千里也。外谓震巽同声,同声者相应,故“千里之外应之”。迩谓坤。坤为顺,二变顺初,故“况其迩者乎”。此信及遁鱼者也。

居其室,出其言不善,

虞翻曰:谓初阳动,八阴成坤,坤为不善也。

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虞翻曰:谓初变体剥。弑父弑君,二阳肥遁,则坤违之,而承于五,故“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

虞翻曰:震为出,为言。坤为身,为民也。

行发乎迩见乎远。

虞翻曰:震为行,坤为迩,乾为远,兑为见,谓二发应五,则千里之外,故行发迩见远也。

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

荀爽曰:艮为门,故曰“枢”。震为动,故曰“机”也。翟元曰:枢主开闭,机主发动,开闭有明暗,发动有中否,主于荣辱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

虞翻曰:二已变成益,巽四以风动天,震初以雷动地。中孚十一月,雷动地中,艮为慎,故“可不慎乎”。

同人:先号咷而后笑。

侯果曰:同人九五爻辞也。言九五与六二初未好合,故“先号咷”。而后得同心,故“笑”也。引者喻拟议于事,未有不应也。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虞翻曰:乾为道,故称君子也。同人反师,震为出。为语,坤为默巽为处,故“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也。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虞翻曰:二人谓夫妇。师震为夫,巽为妇。坎为心,巽为同。六二震巽俱体师坎,故“二人同心”。巽为利,乾为金,以离断金,故“其利断金”。谓夫出妇处,妇默夫语,故“同心”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虞翻曰:臭,气也。兰,香草。震为言,巽为兰,离日燥之,故“其臭如兰”也。

案:六三互巽,巽为臭也。断金之言,良药苦口,故香若兰矣。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孔颖达曰:欲求外物来应,必须拟议谨慎,则物来应之。故引大过初六,藉用白茅无咎之事,以证谨慎之理也。虞翻曰:其初难知,阴又失正,故独举初六。

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虞翻曰:苟,或。错,置也。颐坤为地,故“苟错诸地”。今藉以茅,故“无咎”也。

夫茅之为物薄,

虞翻曰:阴道柔贱,故“薄”也。

而用可重也。

虞翻曰:香洁可贵,故“可重也”。

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侯果曰:言初六柔而在下,苟能恭慎诚洁,虽置羞于地,神亦享矣。此章明但能重慎卑退,则悔吝无从而生。术,道者也。

劳谦,君子有终吉。

孔颖达曰:欲求外物之应,非唯谨慎,又须谦以下人,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矣。

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虞翻曰:坎为劳。五多功。乾为德,德言至。以上之贵,下居三贱。故“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艮为厚,坤为至,故“厚之至也”。

语以其功下人者也。

虞翻曰:震为语,五多功,下居三,故“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礼言恭。

虞翻曰:谦旁通履。乾为盛德,坤为礼。天道亏盈而益谦。三从上来,同之盛德,故“恭”;震为言,故“德言盛,礼言恭”。

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虞翻曰:坎为劳,故能“恭”。三得位,故“以存其位者也”。

亢龙有悔。

孔颖达曰:上既以谦德保安,此明无谦则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龙有悔”,证骄亢不谦之义也。

子曰:贵而无位,

虞翻曰:天尊,故“贵”。以阳居阴,故“无位”。

高而无民,

虞翻曰:在上,故“高”。无阴,故“无民”也。

贤人在下位,

虞翻曰:乾称贤人。下位,谓初也。遁世无闷,故“贤人在下位”而不忧也。

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虞翻曰:谓睦我民,故“无辅”。乾盈动倾,故“有悔”。文王居三,纣亢极上,故以为诫也。

不出户庭,无咎。

孔颖达曰:又明拟议之道,非但谦而不骄,又当谨慎周密,故引节初周密之事以明之也。

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

虞翻曰:节本泰卦。坤为乱;震为生,为言语;坤称阶故“乱之所生,则言语为之阶”也。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虞翻曰:泰乾为君;坤为臣,为闭,故称“密”。乾三之坤五,君臣毁贼,故“君不密则失臣”。坤五之乾三,坤体毁坏,故“臣不密则失身。”坤为身也。

几事不密则害成,

虞翻曰:几,初也。谓二已变成坤,坤为事,故“几事不密”。初利居贞,不密。初动则体剥,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虞翻曰:君子谓初。二动,坤为密。故“君子慎密”。体屯盘桓,利居贞,故“不出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

虞翻曰:为易者,谓文王。否上之二成困,三暴慢。以阴乘阳,二变入宫,为萃。五之二夺之,成解。坎为盗。故“为易者其知盗乎”?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

孔颖达曰:此又明拟议之道,当量身而行,不可以小处大,以贱贪贵,故引解六三爻辞以明之矣。

负也者,小人之事也。

虞翻曰:阴称小人。坤为事。以贱倍贵,违礼悖义,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虞翻曰:君子谓五。器,坤也;坤为大车,故“乘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

虞翻曰:小人谓三。既违礼倍五,复乘其车。五来之二成坎,坎为盗,思夺之矣。为易者知盗乎?此之谓也。

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

虞翻曰:三倍五,上慢乾君,而乘其器。下暴于二,二藏于坤,五来寇三,以离戈兵,故称“伐之”。坎为暴也。

慢藏悔盗,冶容悔淫。

虞翻曰:坎心为悔,坤为藏,兑为见。藏而见,故“慢藏”。三动成乾为野,坎水为淫;二变藏坤,则五来夺之,故“慢藏悔盗,野容悔淫”。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虞翻曰:五来夺三,以离兵伐之,故变寇言戎,以成三恶。二藏坤时,艮手招盗,故“盗之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