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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中,除《离》卦的“黄离,元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外,“离”字还在《否》卦和《小过》卦中出现过,分别为“有命无咎,畴离祉”和“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在绝大多数易学者眼里,除“飞鸟离之”的“离”通假“罹”,认为是“飞鸟罹难”之外,其余几处“离”,均解作“丽”,认为是“附丽、附着”的意思,说“附着于黄色,大吉大利”“偏西的太阳附着在天空上”“众人依附受命在身的人而得福祉”。
除罹、丽之外,《系辞传》的“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又让一些人认为,《离》卦卦画像一张有“眼”有格子的网,把“离”和“网罟”牵扯在了一起,也让有的学者因此认为“飞鸟离之”,是“飞鸟钻进了罗网里”。
丽、网、罹,都来自《易传》或易说,已经让“离”字的解读非常复杂了,跳出《易经》之外,情况还会更为复杂。
武王伐纣的《牧誓》中,曾用“如豺如离,如虎如罴”形容士气,这里的“离”,显然是与豺狼、老虎、棕熊为伍的猛兽。无独有偶,《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西伯姬昌在打猎遇到姜尚之前的卜辞中,有“所获,非龙非彲,非虎非罴”语。经翻阅资料,龙是鼍科动物,又称中华鼍、中华鳄、扬子鳄、土龙、猪婆龙,那么“彲”,也当是商末周初真实存在的猛兽了。
从“离”通假“螭”(古人认为是无角龙、龙的儿子之一),“彲”通假“彨”“魑”“螭”等情况来看,“离”和“彲”当是同一种猛兽。我们把“彲”替换成“离”,“非龙非离,非虎非罴”,要比“非龙非彲”更押韵、更靠近“繇辞”一些。
那么,《易经》中的“离”,有没有可能既不通假罹、丽,也不是网,而是一种当时存在的猛兽?完全有这种可能。1972年出土的长沙马王堆帛书《易经》中,就给我们提供了相关的线索。
传世本《易经》中的“离”,帛书一律作“羅”,由此我们不难得知:帛书《系辞传》中的“作结绳而为罟(网的总称),以田(田猎)以渔,盖取诸羅”,显然是看着“羅”字说“罟”,说明帛书本是比通行本更早的《易经》文本了。
帛书《妇(今本作“否”,海昏侯本作“负”)》卦中的“有命无咎,檮羅齿”,则直接说“羅”这种动物长着锋利的牙齿,能把高大而坚硬的“檮”树给拱倒。《妇》卦卦画上面4爻为有着三连阳身子和六三双前肢的动物,震☳为木,下面4爻为倒木、倒掉的更高的树。这么一来,大家不难猜出,这种动物大体是野猪了。我们把野猪带进去,这句爻辞说的是,在服劳役的社会背景下,被大人看中能力、下命令留下的农妇,没有祸患,但没被看中、不肯离开的妇女,就像再坚硬高大的檮树也会被有锋利牙齿的野猪拱倒一般,会被孔武有力的士兵给推到一边。
用动物形容人的现象,在《易经》中比比皆是,除“檮羅齿”之外,《履虎尾》卦的“武人迵于大君”(用老虎形容武人)、《泰壮》卦的“小人用壮,君子用亡”(用羝羊形容不服从君子管理的小人)等等,也都是这样。我们把帛书中的“羅”或今本中的“离”指向野猪,则《牧誓》和《史记·齐太公世家》中的“离”和“彲”,就可以说通了,后者说能获得的不是这些猛兽,前者是用包括野猪在内的猛兽形容士气。
其实,除了文本、“檮羅齿”之外,还有更多的线索把“羅”指向“野猪”。首先,在口耳相传、文字传抄、文本演变的过程中,经常有文字“简省”现象发生,即写字只写某字的一部分而不写整体,我们把“羅”字补全、补成“玀”,“猪猡”出来了,在吴方言中,“猡”即“猪”。那么,我们把“玀”带入帛书《羅》卦的“黄羅,元吉”,“日昃之羅,不鼓珤而歌,则大絰之嗟,凶”,能说通吗?
能。其实,《羅》卦卦画中间4爻,本身就是有着双阳身子和六二、六五前后四肢的野猪,初九和上九是寓意猪圈的方框。据详细考辨,在《易经》中,“黄”是“新”的意思”、“元”是“开始”的意思,“黄羅,元吉”,指组建了新军、开始吉利,因为之前“履错然,敬之,无咎”,自己还没有军队时,看到别人的军队,得错开行走、敬畏人家,才没有祸患,这下自己组建新军了,不那么害怕了,开始吉祥。而“日昃之羅,不鼓珤而歌,则大絰之嗟,凶”,絰,指的是丧服,繇辞说的是:对下午时分出现的野猪般的敌军,不鼓珤并呵斥走他们,却冒然出击,则会嗟叹有大的丧事发生,有死人之凶。《羅》卦的“出如、来如、纷如、死如、弃如”“王用出征”等繇辞,说的也都是打仗之事。
另外,《襦》卦初爻“襦于茭”,阳爻变为阴爻“茭草”,说庶民穿着猎装在草地上打过这种动物。《筭》卦第四爻“田获三品”,说这种动物肉很多,其肉一可以烹食,一可以和亲朋分享,一可以腌制腊肉存起来,一家子一下子也吃不完。
《萃》卦卦辞说“用大牲吉”,大牲,显然指猪、牛、羊这些动物了。帛书《隋》卦之“隋”,本来指的就是祭肉,只不过,初九三人、六二二人,这是排队在“求”祭肉,而帛书《夺》卦,初九三人、九二还是三人,则没有“求”的寓意,说的是一哄而上去抢了。
你看,这些卦画中,全都有双阳双阴、肉身四肢的“野猪”,打猎时,它是肉很多的猎物,打仗时,它是勇猛暴躁的士兵,祭祀时,它是大牲,祭祀结束后,它又变成了可排队求不可哄抢的祭肉——象和辞,说的都是同一个东西。
那《少过》卦的“弗遇过之,翡鸟羅之,凶,是谓灾眚”呢?这里的“羅”,就真是“离”的意思了,指射不到个头很小的翡鸟(赤尾雀),射偏了、错过了,翡鸟受惊离开、飞走了,凶,这就是所谓的损失了箭和力气的灾眚。卦画中,中间双阳依然是翡鸟的身子,六五上六是张开的翅膀,六二初六是翡鸟的双腿,鸟起飞时,会蹬着双腿、张开翅膀,感兴趣的可以去留意观察。
搞了半天,原来古人“羅”“离”不分,后人不知道“离”有“离开”的意思,“羅”由可指代将士的“玀”简省而来,这才又是“罹”、又是“丽”、又是“罟”地通假着猜。看来,脱离更为古旧、更为原始的帛书文本,脱离具体的象去训诂文字,想要学懂《易经》,真的是太难了,因为,这些毫无依据的猜测,脱离了古人的生活,也超越了我们所能理解的理解。